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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迪:关于“H6凯迪02”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3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ST凯迪 公告编号:2019-97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H6凯迪02”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

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根据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发布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代码:112442,债券简称:H6凯迪02,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为

6.70%并固定不变。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3、回售申报期:投资者回售申报期为发行人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即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4日。

4、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年9月9日。

5、风险提示:因本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回售款及利息,公司会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早完成本期债券回售款及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现将关于“H6凯迪02”投资者回售安排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及代码:H6凯迪02(112442)

4、发行总额:人民币2.00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100元

6、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

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许可〔2016〕1654号文”核准。10、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前3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6.70%,后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维持不变。

11、起息日:2016年9月7日。

12、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9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信用级别: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2016年5月16日的评级结果,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2019年6月26日出具的《中诚信证评关于评定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诚信证评评定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C,评定本期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为C,将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移出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上市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2016年9月7日至2019年9月6日)票面年利率为6.70%,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为6.70%并固定不变。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4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0张(即面值合计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决定。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9年9月9日(原为2019年9月7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年9月9日(原为2019年9月7日,

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8年9月7日至2019年9月6日期间利息,票面年利率为6.70%。每1手“H6凯迪02”(面值1,00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7.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3.6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67.00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当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

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小云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邮箱:gongxiaoyun@kaidihi.com/976764155@qq.com传真:027-6786 9018邮政编码:430223

2、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汝睿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联系电话:010-5902 6649邮政编码:100020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联系人:丁志勇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联系电话:0755-2189 9327邮政编码:518038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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