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7-081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粮生化”)
已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中粮生化: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77)。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
东大会表决权,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根据
相关规定,发布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7 日-2017 年 12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7 日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
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2 月 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12 月 1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 1 号中粮生化综合楼五号会议室。
9、公司将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二)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
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一)审议《关于增加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该项提案已经公司 2017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网上《关于增加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075)。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申请 2 亿元委托贷款的提案》
该项提案已经公司 2017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网上《关于公司向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申请
2 亿元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
以上提案均属于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以上提案均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公司将对上述所有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
《关于公司向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申请 2 亿元
2.00 √
委托贷款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 12 月 5 日 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蚌埠市中粮大道 1 号中粮生化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
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
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
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
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
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 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
件 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 1 号
联系人:索铁 肖舒月
联系电话:0552-4926909
传真号码:0552-4926758
电子信箱:zlahshstock@163.com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
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
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5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0;
2、投票简称为:中粮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在规
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粮生
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
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
大会的提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
《关于公司向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申请
2.00 √
2 亿元委托贷款的提案》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 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
票意见指示。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