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8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8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汉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