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天津佳电募投项目挂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调整天津佳电募投项目挂牌价格的基本情况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2017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并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以及拟将部
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天津佳电大型
防爆电机和防爆节能发电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天津佳电募投项目”),
挂牌底价为 19,500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竞价结果确定。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终止并出售天
津佳电募投项目以及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拟将部分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
截至目前,挂牌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事宜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为有效实
施标的资产转让,经公司管理层研究讨论,决定继续推进本次资产出售,拟将挂
牌底价从 19,500 万元调整至 17,194.07 万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再次挂牌出售,
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竞价结果确定。
二、本次调整天津佳电募投项目挂牌价格的审批程序
2018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天津佳电募投项目挂牌价格的议案》,同意
将挂牌底价从 19,500 万元调整至 17,194.07 万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再次挂牌
出售,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由于本次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规避与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的
违约风险,产能扩建风险,同时,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本次交易
将会导致减少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但不会导致会计核算方法的变更。本次交
易的交易价格、交易对方尚未确定,预计获得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天津佳电募投项目挂牌价格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