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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佳电: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天津佳电募投项目挂牌价格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9
关于调整天津佳电募投项目挂牌价格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天津佳电募投项目挂牌价格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规定,作为哈尔滨电气集团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天津佳电募投项目
挂牌价格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由于挂牌期间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
的意向受让方,为有效实施标的资产转让,公司拟下调挂牌价格,并将标的资产
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第二次挂牌转让。交易方式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有利于推进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
结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及财务抗风险能力,并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
会形成新的同业竞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鉴于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确定交易对方,因此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
联交易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确定。
    四、、本次标的资产挂牌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关于调整天津佳电募投项目挂牌价格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调整天津佳电募投项目挂牌价格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蔡   昌                      王元庆                   金惟伟
                                                              2018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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