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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佳电: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6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孙
传尧先生、贾绍华先生、胡凤滨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1)。
    由于孙传尧先生、贾绍华先生、胡凤滨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
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任职资格审查,公
司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
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王元庆先生、蔡昌先生、金惟伟先生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津贴
标准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方法》的要求,将独立董
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
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5 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元庆先生,出生于 1962 年 12 月,法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黑龙江省法
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副所长、代理所长;现任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所长;
王元庆先生还兼任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哈尔滨九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与哈尔滨工程
大学联办经济法硕士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哈尔滨市第十四、十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专家、法律顾问、立法
专家;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监督工作咨询专家;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信访案件咨询专家;中共黑龙江省委法律顾问等。
    王元庆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元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王元庆先生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蔡昌先生,出生于 1971 年 12 月,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博士,经济
学博士后,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ICSPA),美国斯坦福大学、克莱姆森大学高级
访问学者。现任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税务管理系主任,
《中国税收与法律智库》编委会主任。蔡昌先生还兼任兖州煤业独立董事,中国
税务学会学术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特聘顾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领
军人才” 培养导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客座教授,中国
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税务专业硕士生导师。蔡昌先生主持完成多项国家级和省部
级重点科研课题,出版会计学、税务学领域著作 10 部。
    蔡昌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蔡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金惟伟先生,出生于 1964 年 1 月,电机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上海电机系统
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电机分
院院长。现任上海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电
工技术学会理事、国家中小型电机及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电器工
业协会中小型电机分会秘书长、全国旋转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江西特
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惟伟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惟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金惟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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