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审计署审计公司控股股东有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以下简称“国家审计署”)于 2016 年对哈尔滨电
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
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2015 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延伸追溯至 2006 年)
进 行 了 审 计 , 审 计 结 果 已 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 在 国 家 审 计 署 网 站
( http://www.audit.gov.cn ) 公 布 , 哈 电 集 团 亦 已 在 其 公 司 网 站
(http://www.harbin-electric.com)公布了相应的整改情况。
对于本次审计涉及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有关问题,本公司高度重视,并按照相
关要求对审计问题逐一落实、进行整改。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没有重大影响。
公司将以本次审计整改为契机,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经
营行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