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9 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董
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投资等重大决策及
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实
施了监督。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方
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6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坏帐核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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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公告刊登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2、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
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
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
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方
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时,公司监事列席了各次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听取了公司各项
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
业绩成果,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起到了必要的审核和
法定监督作用。
(二)监事会对 2017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查阅财务报表,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
保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
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和内
控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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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不断完善内控等各项制度,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
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经营班子依章办事,董事和经营班子
成员在报告期内勤勉尽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
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况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检查财务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
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财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最近一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程序合法,价格合理,不存在内幕
交易行为,没有损害股东利益,没有造成公司资产的流失。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
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监
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和核
实,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内部控
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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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对 2017 年年度报告进
行了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财会[2017]13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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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监
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和核
实,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内部控
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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