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药品再注册批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两份《药品再注册批件》,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二、药品再注册批件主要信息
1、药品通用名称:玻璃酸钠
剂型:原料药药品分类:化学药品药品标准:WS1-(X-072)-2011Z受理号:CYHZ1902278沪批件号:2019R000117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159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2024年7月11日药品有效期:24个月药品生产企业: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新路50号审批结论: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再注册。
2、药品通用名称:玻璃酸钠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规格:2.5ml:25mg药品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X-058)-2006Z-2011受理号:CYHZ1902279沪批件号:2019R000118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643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2024年7月11日药品有效期:24个月药品生产企业: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新路50号审批结论: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再注册。
三、药品的适应症
玻璃酸钠注射液主要用于变形性膝关节病和肩关节周围炎的辅助治疗。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两款药品再注册批件的获得确保了公司玻璃酸钠原料药、玻璃酸钠注射液的正常生产和销售,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由于药品的生产、销售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