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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9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义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连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车成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1,513           19,371                  11.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90             1,069                  48.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83             1,060                  49.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8             437                    -250.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0             0.148                  48.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0             0.148                  48.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3             2.35           上升 0.78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92,145           89,204                   3.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1,572           49,973                   3.2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合计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8,491 户,其中 H 股 502 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例                          限售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股份
                                                        (%)                            件的股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8.31      4,218,547,330        -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4.87      1,075,583,810        -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8.98        650,000,000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37        171,215,758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00         72,575,900        -          -                -
阿布达比投资局                         境外法人                0.34         24,741,600        -          -                -
陈丰喜                                 境内自然人              0.22         16,182,100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
                                       其他                    0.16         11,265,039        -          -                -
保险产品-005L-CT001 深
梁耀辉                                 境内自然人              0.14         10,440,000        - 冻结           10,440,000
#廖强                                  境内自然人              0.14         10,149,087        -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218,547,330 人民币普通股                       4,218,547,330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1,075,583,810 境外上市外资股                     1,075,583,81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65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50,000,000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71,215,758 人民币普通股                171,215,75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2,575,900 人民币普通股                 72,575,900
阿布达比投资局                                             24,74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4,741,600
陈丰喜                                                     16,182,100 人民币普通股                 16,182,1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11,265,039 人民币普通股                 11,265,039
品-005L-CT001 深
梁耀辉                                                     10,4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40,000
#廖强                                                      10,149,087 人民币普通股                 10,149,087
                                             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
                                             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外,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 118 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应交增值税增加影响城建税、
地方教育费、教育费附加增加人民币 62 百万元,二是环保税增加人民币 40 百万元等影响。
2、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38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期冲回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
20百万元,二是上年同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18百万元影响。
3、本报告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
公司围绕生产经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产量实现新突破;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品牌建设,产品结构
持续优化;加强差异化采购工作,调整优化原燃料用料结构和深入推进系统降本工作,生产成本不断降低;
在企业内部实行契约化经营,不断激发经营动力,实现效益、效率双提升。
4、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494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报告期盈利,以前年度确认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增加人民币425百万元,二是计提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人民币65百万元影响。
5、本报告期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 244 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额和
留抵税额增加。
6、工程物资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8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物资到货影响。
7、应付票据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940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出票据增加影响。
8、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80百万元,主要原因是计提工资及附加费影响。
9、应付利息比上年末减少人民币30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偿还超短融债券利息影响。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321百万元,主要原因是由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人民币1,345百万元影响。
11、其他综合收益比上年末减少人民币2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减
少影响。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1,095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本季度比上年同
期钢材产品价格上涨及销量增加,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3,253百万元影响;二是
由于原燃料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3,270百万元
影响;三是由于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970百万元影响。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382百万元,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384百万元影响。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313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544百万元,二是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53百万元影响。
15、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400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
同期减少人民币1,095百万元影响,二是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382百万元影
响,三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313百万元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事由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1)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在避免同业竞争方面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
                           (2)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未从事对你公司钢铁主业构成
                           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
                           (3)鞍山钢铁承诺给予你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鞍山钢铁或鞍山
                           钢铁的全资、控股公司拟出售的与你公司钢铁主业有关的资产、业务
                           的权利。
                           (4)如鞍山钢铁参股企业所生产产品或所从事业务与你公司构成或可
                           能构成竞争,鞍山钢铁承诺,在你公司提出要求时,鞍山钢铁将出让
                           鞍山钢铁所持该等企业的全部出资、股份或权益,并承诺在同等条件
                           下给予你公司优先购买该等出资、股份或权益的权利。
          鞍               (5)如果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存在与你公司钢铁主业构
  资                       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资产和业务,在你公司提出收购要求时,鞍
          山
  产                       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将以合理的价格及条件按照法律规定
          钢         同
  重                       的程序优先转让给你公司。                                                             未
          铁         业                                                                                  长
  组                       (6)在本承诺有效期内,鞍山钢铁与你公司具有同等投资资格的前提                        违
          集         竞                                                                    2007 年 05    期
  时                       下,对于新业务机会,鞍山钢铁应先通知你公司。                                         反
          团         争                                                                    月 20 日      有
  所                       如你公司接受该新业务机会,鞍山钢铁需无偿将该新业务机会转让给                         承
          有         承    你公司。如你公司明确拒绝该新业务机会,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                  效
  作                                                                                                            诺
          限         诺    控股公司才有权进行投资。
  承
          公               此后若你公司提出收购要求,鞍山钢铁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仍需
  诺
          司               将新业务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以合理的价格及条件优先转让给你
                           公司。
                           (7)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
                           上述承诺并不限制鞍山钢铁及其全资、控股公司从事或继续从事与你
                           公司不构成竞争的业务,特别是提供你公司经营所需相关材料或服务
                           的业务。
                           鞍山钢铁所有承诺均以符合国家规定为准,可依据国家规定对承诺的
                           内容做相应调整,国家规定不予禁止的事项鞍山钢铁有权从事。
                           该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
                           (1)鞍山钢铁不再作为你公司的控股股东;
                           (2)你公司的股份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你公司的股票因任
                           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
                           (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鉴于目前鞍山钢铁不存在与你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已投产的钢铁主
                           业生产项目,因此,本承诺出具之日前,鞍山钢铁就其与你公司之间
                           竞争关系的一切承诺,如有与本承诺相抵触之处,以本承诺为准。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8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期初                          期末
  证券       证券     证券简 最初投                           期初持                        期末持 期末账         报告期 会计核算       股份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品种       代码          称      资成本                     股比例                        股比例         面值   损益      科目        来源
                                                (百万股)                 (百万股)
                     株冶集                                                                                               可供出售 非公开发
股票       600961                       81         4.63       0.88%              4.63       0.88%           36      -
                     团                                                                                                   金融资产 行
合计                                    81         4.63           --             4.63           --          36      -         --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是
 衍生                                                                                                                    期末投资
             否                 衍生品                                                  报告     报告      计提
 品投              衍生品                                                       期初                              期末 金额占公 报告期
         关联 关                投资初                             终止                 期内     期内      减值
 资操               投资                         起始日期                       投资                              投资 司报告期 实际损
         关系 联                始投资                             日期                 购入     售出      准备
 作方               类型                                                        金额                              金额 末净资产 益金额
             交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名称                                                                                                                      比例
             易
 鞍钢               期货
          无 否                   1          2015 年 4 月 29 日        -        231       812        978     -    239     0.46%     14
 股份               套保
           合计                   1          2015 年 4 月 29 日        -        231       812        978     -    239     0.46%     14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7 日
公告披露日期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   (1) 市场风险,持仓品种为钢铁产业相关品种,与公司现货经营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定期对
                       市场进行分析预测,但对市场判断可能存在偏差,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但有期现货对冲后,风
(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
                       险可控。
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 (2) 持仓品种流动性充裕,无流动性风险。
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 (3) 期货交易所对持仓品种进行信用担保,信用风险较小。
                       (4) 完全按照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持仓数量和时间符合公司批准。
等)
                       公司已对相关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按国家期货交易法律法规开展业务,风险可控。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    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热轧卷板、铜、镍;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焦炭;各品种主力连续
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    期货合约结算价:2018 年 1 月 2 日,螺纹 3842 元/吨、热轧 3893 元/吨、铜 55140 元/吨、镍
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 98750 元/吨、铁矿 540 元/吨、焦炭 2005.5 元/吨;2018 年 3 月 30 日,螺纹 3323 元/吨、热轧
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    3659 元/吨、铜 50000 元/吨、镍 98920 元/吨、铁矿 438 元/吨、焦炭 1792.5 元/吨。公允价值变
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    动:螺纹-519 元/吨、热轧-234 元/吨、铜-5140 元/吨、镍+170 元/吨、铁矿-102 元/吨、焦炭-213
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元/吨。
                        (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    (2)公司建立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明确了业务操作流程、审
                        批流程及风险防控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专项意见
                        (3)公司确定的年度套期保值保证金的最高额度和交易品种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
                        情况,有利于公司合理的控制交易风险。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1、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2018 年 01 月 09 日       其他                      机构                          2、公司发展趋势;
                                                                                  3、国内外钢铁行业状况。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8 日
9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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