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鼎股份: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3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1日—10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下午3:00至2018年10月1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鼎湖先生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624,115,9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56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95,358,6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23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8,757,2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297%。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54,189,3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9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5,432,1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6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8,757,2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297%。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1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105,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179,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0%。

议案1.02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068,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5%;反对4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142,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3%;反对4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3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068,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5%;反对4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142,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3%;反对4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4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115,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189,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5 决议的有效期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115,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189,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项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115,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189,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关于终止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105,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179,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0%;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2、见证律师:束晓俊 苏宇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