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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凯客车: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2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6 月 21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6 月 20 日-2018 年 6 月 2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
    2018 年 6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0 日 15:00 至 2018 年 6 月 21 日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花园大道 23 号公司管理大楼三楼
313 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戴茂方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5 人,代表股份 276,664,222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 39.775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 , 代 表 股 份 276,604,922 股 , 占 公 司 股 东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39.76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9,300 股,占公司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85%。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13 人,代表股份
810,100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16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单位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5,0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为 95.6672%;反对 35,10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
4.33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7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5.6672%;反对 35,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33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议的全过程由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刘海军律师和丁
欢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
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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