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5月10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海东先生提交的书面申请,因工作调整,王海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海东先生辞职后将担任公司项目专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海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海东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对王海东先生在职期间的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