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份 12,578,42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54%)的股东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唐山国资公司”)计划在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90 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28,500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0.54%。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日,唐山国资公司持有本公司 12,578,422 股股份,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 5.5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唐山国资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 日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本公司
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拟减持不超过 1,228,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54%(如计
划减持期间本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
股净资产)。
7、后续减持计划:唐山国资公司不排除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或大宗交易方式继续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届时,唐山国资公司将严格遵
守中国证监会和国资管理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批准和披露程序。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唐山国资公司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唐山国资公司在本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5 日发布的《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停牌核查结果及复牌的公告》中披露“在未来 6
个月内,拟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票 26,148,422 股”。
唐山国资公司在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发布的《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中披露“在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27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0%”,并于 2018 年 3 月 3 日通过本公司发布《唐
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唐山国资公司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未存在差异。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唐山国资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
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唐山国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合
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唐山国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1,349,922 股,
占公司总股本 4.9999%。
四、备查文件
唐山国资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冀东装备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