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018 年 4 月 23 日 独立董事签字:罗熊、岳殿民、王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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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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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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