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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发展:关于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华陆环保部分股权被冻结的补充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2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华陆环保

部分股权被冻结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华陆环保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87)。

公司于今日收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下发的(2019)陕0113财保684-1号《民事裁定书》。由于存在笔误,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684号民生裁定书》予以补正,如下:

(2019)陕0113财保684号第一页第十三行“788400元”补正为“7884000元”。

(2019)陕0113财保684号第一页第二十三行“788400元”补正为“7884000元”。据此,现对公告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更正部分内容如下:

一、股权冻结基本情况

原公告:

被冻结股权公司名称所持股权公司名称公司持股比例冻结股权比例本次被司法冻结股权价值受理法院
财信发展华陆环保70%16%788,400元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更正为:

被冻结股权公司名称所持股权公司名称公司持股比例冻结股权比例本次被司法冻结股权价值受理法院
财信发展华陆环保70%16%7,884,000元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二、股权被冻结的原因

原公告:

“申请人刘俐(华陆环保股东,持有14%股份)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财信发展所持华陆环保16%的股权(价值为788,400元);公司尚未收到诉状和法院传票,诉讼原因公司尚在进一步核实中,待该事项明确后,公司将发布进展公告进行说明。”

更正为:

“申请人刘俐(华陆环保股东,持有14%股份)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财信发展所持华陆环保16%的股权(价值为7,884,000元);公司尚未收到诉状和法院传票,诉讼原因公司尚在进一步核实中,待该事项明确后,公司将发布进展公告进行说明。”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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