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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稀土: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04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会议提案1.00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9月3日(星期一)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2日(星期日)~2018年9月3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日15:00至2018年9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3号五矿广场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炯辉先生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一)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416,422,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0,888,981股

的42.4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394,265,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0,888,981股的40.19%。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22,156,9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0,888,981股的2.26%。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表决结果是否通过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有效表决权比例股份数(股)占有效表决权比例股份数(股)占有效表决权比例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16,422,265416,420,26599.9995%2,0000.0005%00.0000%
2.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选举票数(股份数)占有效表决权比例是否通过
2.01选举非独立董事黄国平先生416,422,265401,649,44496.45%
2.02选举非独立董事邓楚平先生416,422,265401,649,44496.45%
2.03选举非独立董事吴世忠先生416,422,265401,649,44496.45%
3.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选举票数(股份数)占有效表决权比例是否通过
3.01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牛井坤先生416,422,265401,649,44596.45%
3.02选举股东代表监事任建华先生416,422,265401,649,44596.45%
3.0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闫立军先生416,422,265401,649,44596.45%

注:本次会议提案1.00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表决结果是否通过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股)占有效表决权比例股份数(股)占有效表决权比例股份数(股)占有效表决权比例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3,268,85423,266,85499.9914%2,0000.0086%00.0000%
2.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效表决权选举票数(股份数)占有效表决权比例是否
股份总数通过
2.01选举非独立董事黄国平先生23,268,8548,496,03336.51%
2.02选举非独立董事邓楚平先生23,268,8548,496,03336.51%
2.03选举非独立董事吴世忠先生23,268,8548,496,03336.51%
3.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选举票数(股份数)占有效表决权比例是否通过
3.01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牛井坤先生23,268,8548,496,03436.51%
3.02选举股东代表监事任建华先生23,268,8548,496,03436.51%
3.0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闫立军先生23,268,8548,496,03436.5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李锐莉律师、徐浩桐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八年九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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