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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1

股票代码:000830 股票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9-003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证券简称:18鲁西01证券代码:112825发行总额:9亿元上市时间:2019年1月16日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9年1月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及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及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8] G266-X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评级为AA+。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13.49亿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合并资产负债率为59.11%,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5.65%;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8.31亿元(2015-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

(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交易。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双边挂牌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发行人。本次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自取得发行核准文件至申请上市日,未发生重大事项变化以及重大风险事件。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和《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投资者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上述材料。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注册名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金成

注册资本:146,486.0778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146,486.0778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1998年6月11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鲁化路68号

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14071479T信息披露负责人:张金成联系电话:0635-3481933、0635-3481211邮政编码:252000传真:0635-3481044所属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经营范围:化学肥料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化工原料的生产销售(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化工生产专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化工技术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披露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一、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8鲁西01

债券代码:112825二、债券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9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2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方式确定,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最终票面利率为4.58%。(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及合格机构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本次债券牵头主承销商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于2018年12月13日完成发行,兑付日期为2023年12月13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2月13日。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3、起息日:2018年12月13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5、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2月13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2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12月13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2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九、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十、增信机制

本次债券无增信机制,不适用。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十二、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9亿元(扣除承销费用225万元)已于2018年12月13日到账,并经发行人出具《资金到账证明及责任承诺》。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20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1月16日起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证券简称为“18鲁西01”,证券代码为“112825”。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登记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数据2018年9月末2017 年末2016年末2015 年末
总资产2,775,429.522,777,472.412,506,453.312,236,681.32
总负债1,640,502.811,728,272.571,642,309.381,440,367.35
所有者权益1,134,926.711,049,199.84864,143.93796,313.96
财务数据2018年1-9月2017 年度2016年度2015 年度
营业总收入1,577,200.321,576,180.031,094,855.651,287,089.68
营业总成本1,267,005.191,328,350.961,069,121.391,256,356.93
利润总额311,179.36247,571.6731,736.5139,406.88
净利润234,631.31194,990.6925,259.8028,931.38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354,380.15400,678.30108,260.05174,325.83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222,761.37-344,269.41-250,796.20-298,565.58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163,465.50-75,466.61171,424.15144,118.88
财务指标2018年9月末/2018年1-9月2017年末/度2016年末/度2015年末/度
流动比率0.190.220.300.30
速动比率0.100.120.170.17
资产负债率(%)59.1162.2265.5264.40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8.457.381.071.37
销售净利率(%)14.8812.372.312.25
EBITDA利息倍数8.8510.323.683.27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财务指标2018年1-9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541.240.090.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541.240.090.18

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资信评级机构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资信评级机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资信评级机构并提供相关资料,资信评级机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本公司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具体拟偿还的公司债务明细如下表:

债券简称企业名称当前余额 (亿元)起息日下一行权日期限(年)
15鲁西化工MTN002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2015.12.162018.12.163+N

联系人:陈志利、赵迪电话:010-66229074传真:010-66578961(四)分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法定代表人:王常青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联系人:钱瑞哲电话:010-85130534传真: 010-65608445

2、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法定代表人:何如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5层联系人:刘思然电话:010-88005020传真:010-88005099

(五)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1号国宾酒店写字楼308室负责人:孙广亮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1号国宾酒店写字楼308室经办律师:孙广亮、李晓军

电话:010-68001688传真:010-68006964

(六)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法定代表人:张克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经办注册会计师:路清、潘素娇、张秀芹电话:010-65542288传真:010-65547190

(七)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法定代表人:关敬如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8楼经办人:唐启元、刘春天电话:021-51019090传真:021-51019030

(八)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济南历下支行银行账户:1602003019200186105汇入行大额支付行号:102451000301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东阿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24737784195大额系统支付号:104471600409

(十)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总经理:王建军电话:0755-82083333传真:0755-82083667(十一)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总经理:周宁电话:0755-21899999传真:0755-21899000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查阅时间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09:00-11:30,14:00-16:30。(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联系人:闫玉芝电话:0635-3481211传真:0635-3481044

2、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联系人:李玲、邬欢、张哲源、刘倩、崔志净、何超信电话:010-59013951传真:010-59013945

3、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联系人:陈志利电话:010-66229074传真:010-66578961此外,投资者可以自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登录发行人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

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发行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2019 1 15

(本页无正文,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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