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太钢不锈: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王国栋)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2017 年度对公司及
全体股东忠实履行了诚信与勤勉义务,现将我 2017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17 年度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7 年度,公司七届董事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我亲自出席 10 次,因工作
原因我未能参加七届八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张志铭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对于公司各次董事会表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我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各次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发表了对各议案的
看法,没有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异议。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 3 月 6 日,我对《关于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主要
原辅料供应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服
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
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进口业务
委托代理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签署了
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2017 年 3 月 30 日,我对《关于租赁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中板生产线
的议案》签署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2017 年 4 月 19 日,我对《关于收购太钢国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太钢欧洲有
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关于收购太钢国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太钢国贸(美
国)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关于收购太钢国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太钢国贸(俄
罗斯)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信息化等业务委托山西太钢信息与
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实施的议案》签署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2017 年 4 月 24 日,我对《关于<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
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及《关于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商业
汇票质押业务的议案》签署了事前认可。
    2017 年 4 月 25 日,我对 2016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公司与
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公司续聘财务会
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2016 年度绩效薪酬兑现方案及 2017 年度薪酬方案、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控股子公司担保、2017 年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方
案、2017 年年度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方案、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商业
汇票质押业务、2016 年度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针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我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
方所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业务往来,无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发生;公司 2016
年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总额为 70,000 万元人民币,无违规担保发生。
    2017 年 5 月 5 日,我对《关于拟与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 30
亿元额度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签署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2017 年 8 月 1 日,我对聘任高建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赵恕昆先生为
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2017 年 8 月 24 日,我对《关于向太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
融资额度的议案》签署了事前认可。
    2017 年 8 月 24 日,我对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经核查,我认为: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除公司与控股股东太原钢
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由于购销业务、委托进口、劳务等发生资金往
来业务外,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其所属企业
提供担保的情况。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保证担保总额为 783,333,300.00
元人民币,无违规担保发生。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李建民先生及尚佳君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对公司向
太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融资额度、对公司为天津太钢天管不锈
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我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年度在聘任董事等方面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我在公司 2016 年度报告、2017 年
第一季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
见。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我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充分认识和理解相关内容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方面的内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信息
披露情况、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内部控制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详实听取相关
人员汇报,主动调查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在董事会上或通过其
他方式向公司管理层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六、公司落实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凭借自身所长,就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财务、
法律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及建议,通过观察及核实,我欣喜地看到,公司总经
理及其领导班子对这些意见及建议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及采纳,并落实到了具体的
工作之中。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国栋
                       二○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