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8-029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9年6月19日公司第五十五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第五十五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8年末总股本271,338,100.00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0.5股,派发现金0.2元(含税),共送股13,566,905股,派发现金红利5,426,762.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到下一年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3、自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71,338,100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0.5股、派发现金0.2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0.1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71,338,100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284,905,005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7日
除权除息日:2019年8月8日
本次分红派息红股的无限售流通股上市日(红利发放日):2019年8月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8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公司此次分红派息所送红股将于2019年8月8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分红派息送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 8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利及红股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529 |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2 | 08*****747 | 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 | 08*****343 | 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股份类型 | 送股前 | 本次变动数 | 送股后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687 | 0.01 | 884 | 18571 | 0.01 |
高管持股 | 17687 | 0.01 | 884 | 18571 | 0.01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1,320,413 | 99.99 | 13,566,021 | 284,886,434 | 99.99 |
人民币普通股 | 271,320,413 | 99.99 | 13,566,021 | 284,886,434 | 99.99 |
股份总数 | 271,338,100 | 100 | 13,566,905 | 284,905,005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