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获得山东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公司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鲁国 资产权字[2018]22 号文件,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获山 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中 国证监会核准等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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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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