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冰轮环境
股票代码:000811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67 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67 号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
该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冰轮环境拥有权益。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权益变动已获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
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决定及权益变动目的....................................................................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1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1
第六节 后续计划...................................................................................................... 12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3
第八节 前 24 个月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3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3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14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冰轮环境、上市公司 指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丰投
指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资
冰轮集团 指 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烟台市国资委 指 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权益变动方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冰轮集团 52%股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权
指 权导致间接持有冰轮集团下属上市公司冰轮环境股份的交易
划转
事项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格式准则》 指
益变动报告书》
A 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67 号
法定代表人:张明
注册资本:22,000 万元
实收资本:22,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684822338G
经营范围:市国资委授权的国有产(股)权的经营管理;政府战略性投资、
产业投资等项目的融资、投资与经营管理;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产权、股权进行
资本运营(包括权益变动、重组整合和出让等);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它创业
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
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投融资服务业务;投融资咨询业
务;市国资委授权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9 年 2 月 12 日至 2059 年 2 月 12 日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67 号
邮政编码:264000
股东名称: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35-66068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
国丰投资于 2009 年 2 月 12 日设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丰投资的注
册资本为 22,000 万元,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权结构表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
烟台市国资委 22,000.00 100.00%
合计 22,000.00 100.00%
国丰投资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国丰投资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烟台市国资委。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是烟台市国资委授权的国有产(股)权的经营管
理;政府战略性投资、产业投资等项目的融资、投资与经营管理;对授权范围内
的国有产权、股权进行资本运营(包括权益变动、重组整合和出让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状况
国丰投资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及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总资产 311,085.40 291,786.13 296,021.82
净资产 36,917.98 9,079.04 13,315.72
资产负债率 88.13% 96.89% 95.50%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 - -
主营业务收入 - - -
净利润 3,363.11 -4,236.69 746.18
净资产收益率 9.11% -46.66% 5.6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诉讼、仲裁及受处罚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
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
序 长期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国籍 职务
号 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 张明 379002197302****** 中国 董事长 烟台 否
2 李志云 370602196403****** 中国 总经理 烟台 否
3 于琳琳 370602197705****** 中国 董事 烟台 否
4 于淑燕 370602197908****** 中国 董事 烟台 否
5 樊玮 370602197604****** 中国 董事 烟台 否
6 张昕 210302198509****** 中国 董事 烟台 否
7 高鹏 370602198807****** 中国 董事 烟台 否
8 李尧 370602198808****** 中国 董事 烟台 否
9 孙慧君 370602196604****** 中国 监事 烟台 否
10 张彤 370602197504****** 中国 监事 烟台 否
11 王月升 370602197202****** 中国 监事 烟台 否
12 李勇呈 370602198911****** 中国 监事 烟台 否
13 张翔 370602198906****** 中国 监事 烟台 否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国丰投资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国丰投资持有烟台张
葡萄酒酿造、保
裕集团有限公司 12%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 健酒与中成药研
1 68,546.40 的股份,烟台张裕集
股份有限公司 制开发、粮食白
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
酒与酒精加工
公司 50.40%的股份。
安全生产许可证
国丰投资持有万华实 范围内危险化学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品的生产,铁路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 39.497%的股份,万华 专用线经营,聚
2 273,401.28
有限公司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氨酯及助剂、异
司持有上市公司 氰酸酯及衍生产
47.92%的股份。 品的开发、技术
服务
国丰投资持有烟台泰
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 氨纶、芳纶系列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 51%的股份,烟台泰 产品的制造、销
3 61,083.36
份有限公司 和新材料集团有限公 售、技术转让、
司持有上市公司 技术咨询和服务
35.5%的股份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有无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国丰投资不存在在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
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持股 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决定及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有股权划转引致的,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
企业改革的相关指导意见,为了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模式而实施,有利
于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
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
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
具体时间
1、2017 年 10 月 27 日,烟台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改建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烟政字[2017]96 号),同意将冰
轮集团国有股权划转国丰投资,作为国家资本投入。
2、2017 年 12 月 22 日,烟台市国资委出具《关于无偿划转国有股权的通知》
(烟国资[2017]95 号),决定将冰轮集团 52%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国丰投资。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的基本情况
冰轮集团为冰轮环境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冰轮环境 190,337,929 股 A 股流
通股股份,占冰轮环境总股本的 29.15%。烟台市国资委持有冰轮集团 52%的股
份,为冰轮环境的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丰投资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冰轮环境的股份。
二、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0 月 27 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改建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烟政字[2017]96 号),同意将冰轮
集团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国家资本投
入。
2017 年 12 月 22 日,烟台市国资委出具《关于无偿划转国有股权的通知》(烟
国资[2017]95 号),决定将冰轮集团 52%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烟台国丰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冰轮环境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股权结
构如下图所示: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相关协议。
四、本次划转股权的权利限制情况
除冰轮集团以所持冰轮环境 95,100,000 股份进行质押外,本次股权划出方烟
台市国资委持有的冰轮集团 52%股权不存在设置任何质押等担保物权及其他权
利受限制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司法冻结、扣押以及可能引致诉讼或潜在纠纷的情
形,股权权属真实、合法、完整。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资金支付。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目前,国丰投资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
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目前,国丰投资无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
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对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
重组计划;
三、目前,国丰投资无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包
括更改董事会中董事的人数和任期、改选董事的计划或建议、更换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计划或建议;
四、目前,国丰投资无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
修改的计划;
五、目前,国丰投资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目前,国丰投资无重大改变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计划;
七、目前,国丰投资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冰轮集团、实际控制人-烟台
市国资委未发生变更。
国丰投资与上市公司之间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上市公司具有独
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二、国丰投资作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之间
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不存在关联交易。
第八节 前 24 个月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无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无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
他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
《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烟台市国资委烟国资[2017]95 号《关于无偿划转国有股权的通知》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能够按照《收
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的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 明
2018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