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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冰轮: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24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于2017年5月23日在烟台市芝罘区
冰轮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已于2017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www.cninfo.com.cn网站
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现场会议由李增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2702805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9人,代表
股份136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长李增群先生,董事、总经理王强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卢绍宾先
生,监事会主席董大文先生,董事会秘书孙秀欣先生,财务负责人吴利利女士,
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事务所王立云、王道斌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董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 1270060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827%;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61%;弃权 1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11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4105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360%;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09%;弃权 14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4331%。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2、审议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 1270060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827%;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61%;弃权 1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11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4105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360%;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09%;弃权 14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4331%。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3、审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1270060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827%;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61%;弃权 1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11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4105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360%;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09%;弃权 14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4331%。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4、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270060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827%;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61%;弃权 1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11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4105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360%;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09%;弃权 14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4331%。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5、审议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的议案;
     同意 1270227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958%;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805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059%;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6、审议《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 1270202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939%;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6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305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691%;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0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7、《关于选举李增群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 1270060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827%;
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61%;弃权 142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11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4105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360%;反对 7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09%;弃权 14200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331%。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8、《关于选举高峰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 126963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495%;
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61%;弃权 564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444%。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1905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305%;反对 7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09%;弃权 56400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386%。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9、《关于选举樊玮女士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 126963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495%;
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61%;弃权 564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444%。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1905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305%;反对 7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09%;弃权 56400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386%。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10、《关于选举刘贤钊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 1269134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098%;
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61%;弃权 10680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84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966%;反对 7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09%;弃权 10680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725%。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11、《关于选举张朝晖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269134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098%;
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61%;弃权 10680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84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966%;反对 7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09%;弃权 10680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725%。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12、《关于选举赵起高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269134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098%;
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61%;弃权 10680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84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966%;反对 7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09%;弃权 10680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725%。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13、《关于选举史卫进先生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269134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098%;
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61%;弃权 10680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84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966%;反对 7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09%;弃权 10680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725%。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14、《关于选举董大文先生为新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 1269134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098%;
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61%;弃权 10680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84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966%;反对 7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09%;弃权 10680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725%。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15、《关于选举卢舟先生为新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 1269134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098%;
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61%;弃权 10680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84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966%;反对 7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09%;弃权 10680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725%。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16、《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1269134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098%;
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61%;弃权 10680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84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966%;反对 7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09%;弃权 106805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725%。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17、《关于公司 2017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1270202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939%;
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61%;弃权 0 股, 占
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8305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691%;反对 7800 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09%;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18、《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同意 1270227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99.9958%;
  反对 5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004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0805 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059%;反对 5300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以上董事、监事简历详见 2017 年 4 月 1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 www.cninfo.com.cn 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
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选举王强先生、卢绍宾先生为公司本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于静先生为公司本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董事王强先生、卢绍宾先生,监事于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王立云、王道斌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王强,男,1965 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本公司销售公司经理,
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强先生与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持有本公司 5781 股
股份。
    卢绍宾,男,1967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制冷
机厂厂长兼党委书记,总质量师兼品质保证部部长、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
制造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卢绍宾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于静,男,1979 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本公司团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
任,现任本公司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于静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
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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