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度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
2016 年 3 月 29 日监事会会议的议题是:审议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烟台冰轮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6 年 4 月 28 日监事会会议的议题是:审议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8 月 24 日监事会会议的议题是:审议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6 年 10 月 24 日监事会会议的议题是:审议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历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
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
情况。
(四)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出售资产事项,收购资产的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五)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三、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
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财务报告和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
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