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通 知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传真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为 7 人,参加传真表决的董事为 2 人,参加传真 表决的为独立董事张朝晖、史卫进。董事滕飞因公务未能出席,委托 董事陈殿欣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董大文、王旭光列席了会议。会议 由董事长李增群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 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联营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出让所持有的烟台荏原空调设备 有限公司 40%股权。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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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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