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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和部分限制性

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两项议案已经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回购并注销部分股份的事项

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实际业绩未能达到承诺业绩,根据公司与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将以1元人民币总价回购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应补偿的13,971,152股公司股份并予以注销。

此外,原公司职员:薛涛、杨盛东、吴俊杰、涂重文、张均华、蔡忠鹏、高永前、钱进、王运军、王少勇、罗翠、陈聪、杨军、谭江、何湖南、骆运阳、饶春婉、丁佳、段春晓、杨武、林远欢、任志才、王丹、何芳强、丁一玲、邹亚伟、欧发云、黄圣权、姜菊妮、钱青叶、余锦剑、杨志成、袁星星、汪孟超、马丽、胡舒琦、周荣、高贺、郭思佳、陆丰俊合计共4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19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上述业绩补偿股份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1,074,103,280股减至1,058,938,128股。

二、关于债权人有关通知事项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每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

(2)联系人:证券部

(3)邮政编码:518057

(4)联系电话:0755-26010018

(5)传真号码:0755-26010028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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