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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06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8]004337号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2018年6月30日)

目 录页 次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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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8]004337号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数字公司)编制的截止2018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董事会的责任创维数字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创维数字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创维数字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华核字[2018]004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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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创维数字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创维数字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创维数字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债券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创维数字公司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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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会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的截至2018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29号《关于核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向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通过下属公司才智商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才智商店”)向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晶器件”)51%股权,发行股份购买液晶器件剩余49%股权。发行股份价格为12.22元/股,发行36,055,014股股份。上述股本变更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032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受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并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为36,055,01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限售股数量为36,055,014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于2016年11月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该次发行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募集货币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本公司该次发行未募集货币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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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本公司该次发行未募集货币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不存在差异。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5)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本公司该次发行未募集货币资金,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本公司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资产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运行情况说明(1)资产权属变更本公司通过下属公司才智商店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液晶器件51%股权,发行股份购买液晶器件剩余49%股权。

2016年6月21日,公司领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440300700302320M),液晶器件51%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子公司才智商店名下。

2016年10月19日,公司领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440300700302320M),液晶器件剩余49%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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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5-12-312016-12-31
资产总额84,425.9074,863.66
负债总额40,036.1221,405.24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44,389.7853,458.42

(3)生产经营情况和效益贡献情况液晶器件2016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总收入为69,580.99万元,营业利润为9,172.14万元,利润总额为10,574.94万元,净利润为9,068.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068.63万元。

(4)盈利预测实现情况液晶器件2016年度及2017年度利润补偿协议的执行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7]001116号)及《关于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8]001659号),具体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7年度预测数2017年度实现数实现情况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261.008,475.98102.60%
项目2016年度预测数2016年度实现数实现情况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97.007,877.18101.03%

五、其他差异说明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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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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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4,059.23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4,059.2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4,059.2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2016年度:44,059.23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液晶器件49%股权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液晶器件49%股权44,059.2344,059.2344,059.2344,059.2344,059.2344,059.23不适用2016年11月
小计44,059.2344,059.2344,059.2344,059.2344,059.2344,059.23-44,0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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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2017年12月31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承诺期实际效益截止2017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6年2017年2016年2017年
1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液晶器件49%股权不适用7,797.008,261.007,877.188,475.9816,353.16

注1:承诺效益为2016年、2017年液晶器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的判断依据系投资项目2016-2017年各年度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承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比较的结果。注2: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如下:(1)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2)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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