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年10月19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隋景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45)及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6) 。
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备查文件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