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年10月9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隋景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因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向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东支行申请人民币4,990万元贷款,期限2年。公司为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9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备查文件《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