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018 年 6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
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董事审议,形成以下
决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
重组的议案》;
近日,公司与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财务顾问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目标公司资金异常紧张、涉及多起诉讼及或有事
项,且尚未形成有效的解决方案。受到上述因素的制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已不
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为保障上市公司权益,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组事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后,公司仍将继续完善生物医药产业架构,加快提升
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坚定落实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并在符合证监会、深
交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具备较好市场前景和业绩预期的成熟型和成长型医药
医疗企业的并购机会予以持续重点关注。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