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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生物: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6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委托,担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生物”、“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上市
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经过审慎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对银河生物终止本次重组停牌及复牌后继续推进
本次重组期间所披露的进展信息的真实性及终止原因的合理性,出具如下核查意
见:
       一、本次重组的主要历程
    银河生物因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部分
质押的公司股票触及平仓线,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银河生物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18 日开始停牌。
    2017 年 8 月 1 日,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申请,银河生物股票继续
停牌并发布了《银河生物: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2017 年 9 月 15 日,银河生物与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宏
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现金收购资产框架协议》,计划以现金方式
收购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心界)不低于 66.776%
股权。
    停牌期间,银河生物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
次重组的各项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及评估等中介机构,各中
介机构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同时,银河生物根据相关规定,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
向投资者提示本次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银河生物原预计在 2018 年 1 月 18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但由于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根据银河生物对股票停牌期限作出的承
诺,经申请,银河生物股票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开市起复牌,同时决定继续推进
本次重组事项。
    股票复牌后,银河生物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
定,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待远程心界业务模式调整运行一段时间后再进
行审计评估。
    二、本次重组筹划期间公司所披露进展信息的合规性
    股票停牌期间,上市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
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
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并在相关公告中对存在的不
确定性风险进行了充分披露。
    股票复牌后,上市公司继续筹划本次重组期间,根据相关规定,每 10 个交
易日披露一次继续筹划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组的原因及合理性
    由于远程心界的业务模式具有一定创新性,在发展之初为快速占领市场采用
了较为积极的销售政策,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的同时也导致应收款项增加较快。
为继续推动本次重组,并考虑到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的审慎性和规范化要求,经与
远程心界控股股东远程视界集团充分协商,远程心界从 2017 年 11 月底开始调整
和优化原来的业务模式,按照新的销售政策拓展业务,避免新增业务出现大额应
收款项,同时积极催收存量应收款项。
    在业务模式调整过程中,远程心界出现资金紧张情形,并涉及多起诉讼及或
有事项,且尚未形成有效的解决方案。受到上述因素的制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
已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为保障上市公司
权益,银河生物董事会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组。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市公司终止本次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正常生产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根据本次重组各方此前订立的协议,本次重组事项终止后,北京远程视界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全额退还已收取的本次重组的所
有订金。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银河生物本次重组停牌及复牌后继续推进本
次重组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终止筹划本次重组的原因符
合实际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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