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三季度报 告做出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17 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杨远林、王强、黄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四川九洲:监事会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7-10-31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