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㈠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2:3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0 日
15:00 至 6 月 2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主持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刘江涛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㈡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⑴整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34 人,代表股份
65,087,4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55%。
⑵现场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
份 60,193,5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61%。
⑶网络出席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4,893,88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95%。
2、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33 人,代表股份 22,239,4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95%。
㈢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㈠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㈡表决结果
1、总体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审议总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本次会 占本次会 占本次会 表决
议案名称 投票 议有表决 投票 议有表决 投票 议有表决 结果
数目 权股份总 数目 权股份总 数目 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22,238,049 99.9937% 1,400 0.0063% 0 0 通过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65,086,013 99.9978% 1,400 0.0022% 0 0 通过
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
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22,238,049 99.9937% 1,400 0.0063% 0 0 通过
情况报告的议案
2、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对各项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议案名称 投票 占本次会议 投票 占本次会 投票 占本次会 结果
数目 有表决权股 数目 议有表决 数目 议有表决
份总数的比 权股份总 权股份总
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22,238,049 99.9937% 1,400 0.0063% 0 0 通过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22,238,049 99.9937% 1,400 0.0063% 0 0 通过
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
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22,238,049 99.9937% 1,400 0.0063% 0 0 通过
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第一项和第三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㈠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㈡律师姓名王晖律师、董光辉律师
㈢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㈠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㈡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