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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1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减少、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至7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

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下午15:00至2019年7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一号会议室(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工业大道196号)。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晓华先生因临时工作安排无法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由董事徐文财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72,353,6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65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124,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1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3,391,6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0%;反对8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0,571,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69%;反对8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提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446,427,575股)、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数3,133,037股)、东阳市恒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数3,259,495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0,570,7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43%;反对8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0,570,7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43%;反对8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公司已于2019年7月11日披露了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赵力峰律师、贺维律师现场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二○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八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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