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的情况;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吴越、刘志强、黄益建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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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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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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