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5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
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