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1月22日(星期二)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
月22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15:00至2016年11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珠江路501号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13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陈鉴平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04,684,40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7.3030%。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104,684,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02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人,
代表股份总数为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
如下:
1. 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 104,684,4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代表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公司《关于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 104,684,4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代表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致邦(苏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家德、焦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主持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致邦(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