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议案及尽职调查后,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陆振学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陆振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限制担 任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 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同意聘任陆振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顾国兴 郑洪涛 唐海燕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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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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