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监事会于2018年8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 2018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3.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为4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4人。
4.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梅女士召集和主持。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二O一八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晓炜先生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李晓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李晓炜先生简历:
李晓炜,男,43岁,大学学历,经济师。历任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营审计处处长;现任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
该拟任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中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