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2 月 5 日,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监 管关注函》(鄂证监公司字[2017]64 号),具体内容如下: “我局在监管中发现你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 达钢构)未按期履行 2016 年业绩补偿承诺,已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 在后续监管中,我局对此持续关注,并采取约见谈话、现场检查等方式不断传导 监管压力。截至目前,英达钢构仍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你公司和管理层应立即 采取起诉英达钢构、冻结其持有股权等司法手段,督促英达钢构履行业绩补偿承 诺,并承担违约赔偿等法律责任,保障上市公司权益。” 为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和管理层将继续督促英达钢构履行 业绩补偿义务,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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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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