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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色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5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19-035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4日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6层611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秦军满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747,395,6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95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47,330,7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94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4,9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3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2,716,2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0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2,65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9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4,9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3%。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00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369,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25,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25,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369,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25,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25,7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 《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369,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25,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25,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369,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25,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25,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369,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25,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25,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369,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25,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25,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 《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369,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25,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25,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369,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25,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25,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369,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25,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25,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0.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47,369,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25,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25,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四、参会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名称

名称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万向资源有限公司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秦军满钟军马春华宫新勇胡大团王震
出席股数(股)664,613,23281,518,8001,132,50052,17437,20024,76914,0002,0001,000
1.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反对同意同意反对
2.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反对同意同意反对
3.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反对同意同意反对
4.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反对同意同意反对
5.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反对同意同意反对
6.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反对同意同意反对
7.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反对同意同意反对
8.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反对同意同意反对
9.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反对同意同意反对
10.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反对同意同意反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2.律师姓名:李敏、唐莉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1.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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