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
大信备字[2019]第14-00031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贵部于2019年4月9日向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发展”)下发了《关于对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61号),针对该关注询,现将年审会计师涉及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4)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说明此次终局裁决对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具体会计科目及金额的影响,并说明具体会计处理过程。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西藏发展与汶锦贸易的纠纷,成都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3月8日作出的(2018)成仲案字第1227号《裁决书》,影响西藏发展2018年度财务报表,涉及到的具体会计科目及金额详见下表所述: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明细科目 | 债权人(债务人) | 影响金额 |
其他应收款 | 原值 | 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149,200,000.00 |
坏账准备 | 149,2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四川汶锦贸易有限公司 | 177,582,150.00 | |
财务费用 | 利息费用 | 23,500,000.00 | |
管理费用 | 诉讼及相关费用 | 4,082,150.00 | |
资产减值损失 | 坏账损失 | 149,200,000.00 |
具体会计处理过程详见下表所述:
单位:元
序号 | 会计科目 | 明细科目 | 借方金额 | 贷方金额 | 说明 |
1 | 货币资金 | 银行存款 | 150,000,000.00 | 借款本金 | |
其他应付款 | 150,000,000.00 | ||||
2 | 其他应收款 | 原值 | 149,200,000.00 | 与借款本金的差额80万元为西藏发展自用 | |
货币资金 | 银行存款 | 149,200,000.00 |
序号 | 会计科目 | 明细科目 | 借方金额 | 贷方金额 | 说明 |
3 | 资产减值损失 | 149,200,000.00 | 应向实际用款人追偿的借款本金,由于判断实际用款人偿债能力不足,故西藏发展基于谨慎全额计提坏账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149,200,000.00 | |||
4 | 财务费用 | 利息费用 | 23,500,000.00 | 借款利息 | |
其他应付款 | 23,500,000.00 | ||||
5 | 管理费用 | 诉讼及相关费用 | 4,082,150.00 | ||
其他应付款 | 4,082,150.00 |
会计处理的依据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该裁决是对发生在2018年的该笔借款以及该笔借款被实际用款人使用情况的进一步证据,进一步证实了2018年度发生的该事项。所以,应当在2018年度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由于该事项已是一个确定事项,不属于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且借款合同是以西藏发展名义与四川汶锦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并涉及到前任管理层部分人员舞弊,属于西藏发展一项确定的负债。所以,不应计提预计负债,而应直接确认为负债计入其他应付款。
会计师意见:我们通过查验与该案件相关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银行回单以及裁决书、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向西藏发展出具的债务确认函等法律文书,对西藏发展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复核。基于该案件涉及到西藏发展前任管理层部分人员舞弊,并涉及刑事案件,我们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金额无法确定,故对此予以保留。除此以外,我们认为,西藏发展的会计处理正确,相关数据确认于2018年度财务报表合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影响金额正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