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延期回复关注函的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于对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82号、第18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前予以书面回复。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立即开展核查工作并致函相关方核实关注函所涉事项,因核查工作量较大且涉及相关方较多,为更好的、准确的完成回复工作,公司申请延期回复并尽快报送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