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
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6月12日,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开展第一批
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的通知》(桂国资发
[2017]32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司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第
一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名单。《通知》要求
试点企业要根据政策要求,抓紧制定试点方案,按照规定程序备
案后,尽快组织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自治区国资
委关于员工持股试点的有关规定,制订相关方案,履行相关审批
程序后组织实施。
开展员工持股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员工利
益与公司利益的有机统一,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
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