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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南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6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30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相关规则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核,并于2018年9月5日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1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于2018年9月12日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和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9月13日开市起复牌。

《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约定,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焦盐化”)向公司支付交易对价的51%,剩余款项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山焦盐化同意剩余49%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利息,利息支付期限:2018年12月31日之前与剩余49%价款一并付清。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的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根据协议生效条件,《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于2018年10月9日生效,山焦盐化应不晚于2018年10月16日前支付交易对价的51%。2018年10月15日,山焦盐化向公司支付

了交易对价的51%,共计10,032万元。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资产交割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О一八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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