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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科技: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8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42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4月16日,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林、付贤民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通过查验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中电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中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电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1.中电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0] 243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14H211000001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090836Y

4.注册资本:175,094.30万元人民币,股东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投资金额持股比例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07,478.9061.3835%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44,000.0025.1293%
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5.7112%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8,685.704.9606%
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3,756.002.1451%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173,700.6703%
合 计175,094.30100.00%

5.法定代表人:田伟。2018年12月,郑波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目前正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二十层、二十一层

7.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

二、中电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中电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已按照《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设置如下:

中电财务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股东会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预算与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

监事会董事会

经营班子

综合部、人力资源部

综合部、人力资源部信贷部、产品开发部投资管理部资金管理部结算部、外汇部财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部)审计部法律部(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技术部党群部、纪检监察部

中电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 资金管理

中电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运营资金计划管理办法》、《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结算业务操作流程》、《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业务管理办

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中电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中电财务公司 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 成员单位在中电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公司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向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

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其内部网络如下:

每日营业终了,结算部将业务数据向财务部传递交账。财务部及时记账,换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中电财务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为降低风险,中电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对外融资方面,中电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金,没有拆出资金,自身不存在资金安全性风险,实际操作程序较好。

2. 信贷业务控制

(1)信贷管理

贷款管理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中电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中电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委贷管理办法》、《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等,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

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中电财务公司授信额度的审批及信贷资产的发放由贷款审批委员会决定。客户服务部门审核通过的授信及贷款申请,风险管理部门

出具风险意见后,报送贷款审批委员会审批。

(2)贷后管理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中电财务公司根据《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和资产损失准备金提取及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定期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 投资业务控制为了确保资金安全,保障存款人的利益,中电财务公司暂停了对外股权投资业务。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并使投资人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中电财务公司于2009年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购买了安全性较高的货币型基金并进行了新股申购,对此中电财务公司于2009年12月14日制定了《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

中电财务公司为规范其有价证券业务,包括:银行间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货币市场基金等业务操作流程,加强对投资业务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了《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新股卖出规则》。

(1)投资时实行双人操作,交易员的所有业务操作流程需经复核员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

(2)所有资金投资业务需资金部以签报形式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以及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审批,方可执行。

4.中间业务控制

中电财务公司中间业务主要分为委存贷款业务以及委托投资业务。委托贷款业务由中电财务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办理。中电财务公司在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遵循不垫款、不承担风险的原则,即委托贷款必须先存后贷,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存款总额,贷款未到期或到期未收回,委托人不能提取相应的委托存款。委托存贷款期间对其监督使用并且协助收回。

委托投资业务的投资品种包括: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及其他金融产品。中电财务公司客户服务部接受委托后,经过资金部、风险部后,由中电财务公司批准后与委托方开展委托投资业务。委托贷款业务以及委托投资业务已制定《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投资管理办法》、《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等对其业务开发进行规范。

5. 内部稽核控制

中电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稽核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中电财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稽核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稽核业务。稽核审计部针对中电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6. 信息系统控制

中电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依托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信息网搭建于2004年10月,主要包括公司网上资金结算业务系统、网

上信贷业务审批系统。中电财务公司使用的应用软件是由北京软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软通动力集团财务公司管理系统,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具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按公司所设业务部门划分,各司其职。信息系统按业务模块分装在各业务部门,由中电财务公司管理人员授予操作人员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权限。中电财务公司电脑系统运转正常,与软通动力软件兼容较好。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电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中电财务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中电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经查阅中电财务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电财务公司银行存款253.37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1.11亿元;实现利息净收入3.6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34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2.68亿元。

(二)管理情况

中电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电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序号指标标准值2018年12月31日实际值
1资本充足率≥10%14.78%
2拆入资金比例≤100%0%
3投资比例≤70%27.99%
4担保余额比例≤100%74.59%

四、本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41,496万元,贷款余额为8,000万元。

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中电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本公司已制定了在中电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以进一步保证本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中电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中电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行,中电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中电财务公司 2018年严格按照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 (银监会令 2006第8号)之规定经营,中电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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