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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第二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01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第二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不超过4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6个月)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续购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购买中国工商银行理财产品

1. 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二〇一九年第20期A款)

2.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 购买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4. 产品募集期:2019年1月30日

5. 产品起始日(交易日):2019年1月30日(遵循工作日准则)6. 产品到期日:2019年3月4日(遵循工作日准则)7. 预期年化收益率:1.05%+2.45%*N/M,1.05%,2.45%均为预期年化收益率,其中,N为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小于汇率观察区间上限且高于汇率观察区下限的实际天数,M为观察期实际天数。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1.05%,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5%。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8. 挂钩标的:当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路透“TKFE”页面显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买入价和卖出价的平均值,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2位,表示为一美元可兑换的日元数。如当日为非东京工作日,该日指标采用此日期前最近一个东京工作日的数值。如果路透“TKFE”页面上没有显示相关数据,工商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9. 风险提示

(1)产品本金及收益风险

本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本金及最低预期年化收益,不保证最高预期年化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市场风险

投资者的收益与挂钩指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若观察期内挂钩指标波动幅度较大,以致曾达到或曾突破预设区间上限或下限,则投资者仅能获得较低收益水平。

(3)利率风险

本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大幅上升,本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获得的收益率将有可能低于实际市场利率。

(4)流动性风险

本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且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支取,无法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5)产品不成立风险

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可能面临产品不成立风险,即产品说明书中约定:如募集规模低于10,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在产品起始日之前,如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中国工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原产品说明书约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时,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此时,投资者应积极关注中国工商银行相关公告,及时对退回资金进行再投资安排,避免因误认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

中国工商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并及时查询工商银行披露的本产品相关信息。投资者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及时通知中国工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导致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到投资者的,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情形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中国工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法律法规与政策风险

本产品均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设计。如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本产品可能会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9)信用风险

在中国工商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宣告破产等,本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将受到影响。

(二)购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

1. 产品一: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35天

(2)产品类型:期限结构型

(3)购买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4)计划销售期:2019年1月29日

(5)产品成立日:2019年1月31日

(6)产品到期日:2019年3月7日(遵循工作日准则)

(7)预期年化收益率:3.65%

(8)挂钩标的:三个月期限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封利率(3M Shibor)

3. 风险提示(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信息传递风险:客户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 客户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 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4)最差可能情况:客户投资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障,在观察日shibor表现达到产品说明书约定触发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条件(观察日当天3M Shibor实际值小于本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基准比较值)且银行在提前终止日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情形下,将按产品实际持有天数计算收益, 客户实际获得的收益将少于按预期投资期限计

算可以获得的收益。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 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 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 的客户产品资金划付至客户结算账户。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之间没有关联关系。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但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第一次)的公告》(详见2018年12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期限为1个月的中国工商银行及交通银行理财产品已于2019年1月28日到期(详见2019年2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第一次)到期的公告》)。其中,中国工商银行理财产品于2019年1月28日收回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次日收回利息306,849.32元;交通银行理财产品于2019年1月28日收回本金10,000万元,当日收回利息331,232.88元。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专户型二〇一九年第20期A款)》、《风险揭示函》。

(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

议。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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