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四川美丰:关于公司2017年年报问询函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6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ShineWing                      No.8, Chao yang men Beidajie ,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关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报问询函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本所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收到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美丰或公司)
转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 160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下称我们)结合对四川美丰 2017 年年度审计情况,按照年报问询函要求我
们发表核查意见或说明的事项,逐一说明如下:
    问题一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 25.28 亿元,仅比上年同期增长 6.66%,但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6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62.15%。你公司盈利水平的提高
主要得益于各项产品毛利率的提升,其中尿素产品毛利率 27.69%,比上年同期提升了
19.84 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的毛利率高达 46.58%,比上年同期提升 12.55 个百分点,请你
公司详细说明以下问题,并请你公司年报审计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1)列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尿素产品月度销售数量及销售均价,查询并列示 2017 年度
四川市场尿素均价格波动情况,对比说明你公司 2017 年度尿素收入合理性。
    (2)列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尿素产品每月的单位生产成本及单位销售成本、你公司每
吨尿素产品的主要原料及能源的平均耗用量(天然气、电等),并结合相关原料及能源 2017
年度的价格波动情况,说明尿素产品生产成本及销售成本的合理性。
    (3)对比你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收益情况,并结合问题(1)、(2),说明你公司 2017
年度尿素产品毛利率大幅提升,经营情况显着优于其他竞争对手的原因及合理性。
    (4)解释车用尿素与一般尿素的售价差异、平均成本差异,进而明确你公司 2017 年
度一般尿素的毛利率高于车用尿素的原因及合理性。
    (5)报告期内,你公司天然气供应收入金额比上年同期大幅上涨,主要得益于你公
司子公司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阆中双瑞”)的 100 万方/日天然气液化项目
投产,请你公司详细说明 2017 年度阆中双瑞的项目建设情况、业务开展情况、产能实现
情况、该业务的主业客户情况、收入确认方式等。
    (6)列示报告期内三聚氰胺产品月度销售数量及销售均价,查询并列示 2017 年度四
川市场尿素均价格波动情况,对比说明你公司 2017 年度尿素均价的合理性。
    (7)列示报告期内你公司三聚氰胺产品每月的销售均价及单位成本,并结合 2017 年
度三聚氰胺市场价格波动、相关原料及能源价格波动以及主要竞争对手毛利率情况等,说
明你公司该产品毛利率的合理性。
    说明:
    一、公司的说明
    (1)列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尿素产品月度销售数量及销售均价,查询并列示 2017 年度
四川市场尿素均价格波动情况,对比说明你公司 2017 年度尿素收入合理性。
    1)公司尿素产品销售主要集中在西南、华南、华东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尿素月均价
也包括了全国其他市场的尿素销售,可能同四川市场单一市场的月均价格存在波动不一致
的情况,主要是因为不同区域的作物季节性生产差异形成用肥时间差异,导致化肥向季节
使用地和较高价格区域销售而产生。
    2)美丰尿素一直以来作为中国氮肥行业特别是尿素领域的标志性品牌,一般情况下
在同一市场会比同类尿素价格高出 30-60 元/吨。1 月和 2 月扣运费均价较低,系公司发运
货物到各地平台库房储存,运费成本实际已发生,但出于冬储需要和实际市场需求,并未
实际实现对外销售,故销量较低,进而分摊的单位运费较高,从而造成此结果。从 3-9 月
美丰尿素的销售情况看,即使因市场发展需要,我公司在四川省外市场销售价格低于省内
的情况下,整体销售均价仍高于行业四川市场的月均价格。
    3)由于从 2016 年 9 月 15 日起,公司改变尿素定价方式,对省外尿素火车价格从“出
厂价+代收代垫运费”方式改变为按“到站价”方式结算。因结算方式改变,一方面增加
了平均销价,另一方面运费进入费用增加了费用。
    综上,公司认为 2017 年度尿素产品售价情况是符合化肥行业市场行情以及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尿素收入确认是合理的。
    (2)列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尿素产品每月的单位生产成本及单位销售成本、你公司每
吨尿素产品的主要原料及能源的平均耗用量(天然气、电等),并结合相关原料及能源 2017
年度的价格波动情况,说明尿素产品生产成本及销售成本的合理性。
    公司尿素产品生产成本受原材料天然气和电力影响较大,2017 年 8 月,受天然气供应
和装置检修影响,公司化肥分公司只运行了一套高产低耗装置,因产量低,单位固定成本
上涨,导致单位成本总体偏高;9-12 月受供气不足影响,生产装置最低负荷运行,产量低
(9 月产量为当年最低)、消耗高,导致成本上涨。
    由于公司采用加权平均方法计算当月单位销售成本,当月单位销售成本会受到以前月
份库存影响,导致 2017 年尿素平均单位销售成本较单位生产成本低,但差异不大。因尿
素产品每月的单位生产成本、单位销售成本及每吨尿素产品的主要原料及能源的平均耗用
量属公司商业秘密,为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相关数据未列示,但公司已将相关数
据报送深交所(本公告中部分涉及商业秘密的数据亦已作相同处理),敬请投资者理解。
    综上分析,公司 2017 年尿素产品生产成本及销售成本是合理的。
    (3)对比你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收益情况,并结合问题(1)、(2),说明你公司 2017
年度尿素产品毛利率大幅提升,经营情况显着优于其他竞争对手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尿素产品单位平均销价比区域内同业公司高,主要原因为:
    一是“美丰牌”尿素深受广大农民用户喜爱,一直以来在优势市场与同业公司相比品
牌溢价优势明显,特别是 2017 年,因天然气供应紧张等因素,公司尿素产品产量较同期
有所下降,因供应量减少,长期合作的客户为争取货源保障供应,价格优势更为明显。
       二是我公司尿素单位产品的平均销价为包含运费的到站价(不含税)。
       2017 年尿素行情与近三年相比有明显好转,尤其是进入四季度,市场出现供不应求
的局面,尿素价格一路走高。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近几年来,由于尿素市场供过于求,价格一直低位徘徊,在“去产能”的调控下,
一些成本高的尿素企业停产退出,给市场留出部分空间。
       二是国家大面积开展安全环保督查,使得许多尿素生产企业限产停产,导致尿素供给
能力大幅降低。
       三是大量“煤改气”项目的实施,引发冬季“气荒”,使得气头尿素出现大面积停产,
加剧了国内尿素的供需矛盾。
       (4)解释车用尿素与一般尿素的售价差异、平均成本差异,进而明确你公司 2017 年
度一般尿素的毛利率高于车用尿素的原因及合理性。
       车用尿素是一种以高纯度尿素和超纯水为原料配制而成的,尿素浓度为 32.5%的尿素
水溶液,其主要用于配有 SCR(车用选择性催化还原尾气后处理系统)的轿车、卡车、客
车和重型非道路使用柴油发动机车辆,是 SCR 技术中必须要用到的消耗品,车用尿素在
SCR 系统中与催化剂一起将柴油发动机排放的有害的氮氧化物转换成无害的水蒸气和氮
气,以有效降低柴油发动机的尾气污染物排放。车用尿素为易耗品,平均消耗量一般为柴
油使用量的 3-5%。因此,车用尿素跟一般尿素的用途有很大区别,售价和成本差异都很
大。
       由于车用尿素是近些年随着国家治理雾霾而推出的新产品,属于新兴产业,目前市场
尚处于培育阶段,其消费群体主要是柴油车用户,该产品也是我公司调整产品结构的重要
方向,其毛利稍低于尿素是正常的。
       (5)报告期内,你公司天然气供应收入金额比上年同期大幅上涨,主要得益于你公
司子公司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阆中双瑞”)的 100 万方/日天然气液化项目
投产,请你公司详细说明 2017 年度阆中双瑞的项目建设情况、业务开展情况、产能实现
情况、该业务的主业客户情况、收入确认方式等。
    阆中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项目,备案名称为“元坝气田天然气储气调峰工程
项目”,该项目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天然气 100 万方、储气 1300 万方、年产液化天然气 21.5
万吨。
    项目于 2014 年 5 月经四川省发展改革委批准立项(川投备【51000014050501】0029
号);2015 年 5 月正式开工建设,2016 年 7 月顺利完成建设,2016 年 11 月 1 日试生产产
出产品,2016 年 11 月 24 日开始对外销售试生产产品。2017 年 1 月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按《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017 年 1 月底进行了转固。
    2017 年生产液化天然气 8.57 万吨,销售自产液化天然气 7.97 万吨。公司按照收入准
则的要求进行核算,公司主要销售给经销商及终端客户。
    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
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
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公司是以发货、完成货物交割,已将 LNG 商品
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时确认 LNG 收入的实现。
    (6)列示报告期内三聚氰胺产品月度销售数量及销售均价,查询并列示 2017 年度四
川市场三聚氰胺均价格波动情况,对比说明你公司 2017 年度三聚氰胺均价的合理性。
                      2017 年中国三聚氰胺企业出厂报价走势图
    说明:
    1)报价走势图中数据来源于《卓创资讯》;
    2)该价格为含税价;
    3)公司采用常压法生产三聚氰胺(常压法,是指尿素在常压、380-400℃、有催化剂
条件下缩合成三聚氰胺,包括常压合成、常压分解、离心干燥等工序;高压法,是指尿素
在 8-10MPa、400℃的条件下骤冷合成三聚氰胺,包括高压合成、低压分解、精馏提纯、
离心干燥等工序)。
    通过对比,2017 年三聚氰胺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但公司与市场基本保持一致。根据
《卓创资讯》数据显示,2017 年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相差约 4000 元/吨。我公司销售价格
一直按照随行就市的原则制定。
    综上分析,公司三聚氰胺 2017 年度销售均价是合理的。
    (7)列示报告期内你公司三聚氰胺产品每月的销售均价及单位成本,并结合 2017 年
度三聚氰胺市场价格波动、相关原料及能源价格波动以及主要竞争对手毛利率情况等,说
明你公司该产品毛利率的合理性。
    2017 年上半年天然气供应平稳,三聚氰胺装置总体生产运行良好、产量较高,同时
因 2017 年部分月份存在直供电优惠返还,返还金额直接体现在当月电价上,使当月电价
下降,耗电成本对应下降,液氨、尿素等生产成本下降,则三聚氰胺当月生产成本降低,
同时三聚氰胺 2017 年销售均价较上年也有增长,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增幅是合理的。
    二、我们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一)我们对公司尿素收入合理性、尿素产品生产成本及销售成本合理性,以及尿素
产品毛利率大幅提升合理性(即问题 1(1)、(2)和(3))的核查情况
    年报显示,报告期四川美丰公司尿素产品毛利率 27.69%,比上年同期提升了 19.84
个百分点,公司按照年报问询函相关要求针对问题 1(1)、(2)和(3)进行了详细说明,
结合对公司 2017 年报审计工作,我们对该问题及公司相关说明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程
序及分析如下:
    问题 1(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尿素产品收入合理性之核查和执行的审计程序
    1)我们测试和评价了四川美丰公司与尿素产品营业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
设计、执行及运营的有效性,执行有效,未见重大异常;在测试过程中,通过抽样检查公
司尿素产品收款情况、发货情况、开票情况核实公司尿素产品销售业务的真实性、准确性;
    2)我们选取样本检查公司与主要经销商签订的尿素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
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
符合公司会计政策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否正确且一贯的运用,经检查未见异常。同
时,我们对比了公司关于尿素销售合同报告期与上年度在合同主要条款方面是否存在主要
变化,如结算方式(均为先款后货)、货权转移时点(均为在公司厂区或铁路到站地点完
成货物交接作为货权转移时点)、结算价格(从 2016 年 9 月 15 日起,公司改变定价方式,
对省外尿素结算价格从“出厂价+代收代垫运费”方式改变为按“到站价”方式结算,结
算价格方式的改变一方面增加了公司尿素产品销售均价,另一方面增加了公司销售费用-
运输费);
    3)对公司尿素产品收入及成本执行了相关分析性程序,判断收入及毛利变动的合理
性,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核实变化原因,未见重大异常。另在分析
尿素产品销售均价波动趋势中,我们关注并通过查询行业公开信息(中国氮肥网、中国农
资网等),了解尿素行业产品价格波动趋势,并和公司 2017 年度各月销售价格的变化进行
了合理性分析对比,公司尿素产品销售均价波动与四川市场尿素均价基本一致,未见重大
异常;
    4)对报告期主要销售客户的收入发生额、应收账款及预收款执行了函证审计程序,
其中发函户数 114 户、发函收入金额 5.21 亿元、发函金额占当期尿素收入金额的百分比为
75.68%,回函户数 77 户、回函金额 3.76 亿元、回函金额占发函金额的百分比为 72.14%,
对未回函的样本均执行有效替代测试,未见异常;
    5)我们查询了主要经销商的资料,询问了四川美丰公司相关人员,并通过抽样访谈
经销商(即在 2017 年度审计过程中,在函证程序实施的基础上,我们对主要经销商通过
电话抽样访谈和现场走访的方式实施了进一步相关审计程序,其中:1)电话访谈 16 户经
销商,涵盖尿素收入 4.01 亿元、占上述发函金额的百分比为 76.95%;2)安排审计人员分
组对四川地区 11 户经销商以及第一大经销商客户进行了现场走访,涵盖收入 2.24 亿元,
占上述发函金额的百分比为 43%),以确认经销商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了解双方合
同的执行情况、经销商合理库存、终端销售等,是否存在货物虽存放于经销商但商品仍由
公司控制的情况,以进一步核实 2017 年度价格变化情况、尿素收入确认的合理性和真实
性;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抽样测试,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
提货单及发运单据等资料,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获取四川美丰公司
NC 供应链系统中退换货的记录并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存在影响收入确认的重大异常退换
货情况;
       7)对公司本次回复说明列示的尿素月度销量、美丰含运费均价(含税)及不含运费
均价(含税),以及四川市场尿素均价数据来源,我们进行了核查核实,未见重大异常。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尿素收入是合理的。
       问题 1(2)关于公司尿素产品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合理性之核查和执行的审计程序
       1)我们测试和评价了公司与尿素产品成本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及
运营的有效性,执行有效,未见重大异常;在测试过程中,通过抽样检查公司尿素产品主
要原材料采购及入账情况、生产成本分配和结转情况、产成品入库情况印证公司尿素产品
生产成本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准确性;
       2)我们向公司管理层询问了解公司尿素生产装置全年运行情况,报告期生产井经营
正常,但因 8 月环保督查及自 9 月开始的天然气供应紧张影响,公司生产装置低负荷运行,
产能受到影响,相应导致单耗成本上升,该情况与公司尿素生产成本变化相吻合,未见异
常;
       3)对尿素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追查至相关的购货合同及购货发票,复核采购成本
的正确性,必要时进行了函证确认,其中针对尿素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生产原料(天然气)
和能源(动力电),我们分析比较了报告期和上年度采购合同单价,未见有重大变化;但
因本期公司享受了直购电优惠和 2017 年 1 季度用电补贴,该因素导致报告期电力成本有
所下降;我们分析评估该变化对产品单位成本的影响及其变化是否合理;我们对公司德阳
生产基地(即尿素生产)主要原材料及能源(即天然气和电)采购情况执行了函证程序,
函证在报告日前均已回函并核对一致,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第 1312 号准则
的要求,我们对函证保持了全程控制;
    4)我们抽样检查了尿素产品报告期月度原始生产记录,包括存货的入库、生产领用、
生产日/月报表等,并关注了主要原材料单耗变化情况,未见异常;
    5)对公司尿素产品营业成本实施了分析程序,复核成本的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1)
检查各月及前后期同一产品的单位成本是否有异常波动,关注是否存在调节成本现象;2)
比较当年度及上年度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成本的比例,均未见异常;3)结
合收入审计进行了收入成本配比分析等审计程序;
    6)检查存货的计价方法前后期是否一致,选取重要的存货进行计价测试,未见异常;
    7)根据审计策略安排,结合公司期末存货存放位置,项目组于元旦前后对公司年末
尿素产品实施了抽监盘工作,未见重大异常;并通过核查相关科目期后账面凭证及询问相
关人员等程序,进行截止测试检查,未发现重大跨期或少结转营业成本的情况;
    8)针对 2017 年直供电优惠政策、临时电价补贴等特殊事项,实施了专项检查。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尿素生产成本及销售成本是合理的,其波动符合
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问题 1(3)公司 2017 年度尿素产品毛利率大幅提升,经营情况显著优于竞争对手的
原因及合理性
    1)我们分析了公司选取的主要竞争对手样本的合理性,相关同业公司和公司分别同
属于四川省和西南地区,三者同为以天然气为尿素主要生产原料的气头企业,三者在尿素
行业中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公司尿素产品在四川省和西南地区的销售比重较高,故公司
选取的相关同业公司为其主要竞争对手不仅具有可比性也符合实际情况,未见异常;
    2)我们通过查阅相关同业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对公司本次回复年报问询函列示的
竞争对手对比数据进行了核查,未见异常;针对公司提及的与主要竞争对手相关优势,我
们结合年度审计期间访谈了解的情况及获取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分析核查,情况基本属实,
未见异常;
    3)综上,报告期公司尿素产品毛利率较 2016 年度增长幅度较大,主要是公司尿素产
品价格同比上年有大幅上升,且尿素单位成本较上年同比下降所致。主要原因有:其一,
由于受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经济形势的影响,以及国家环保监察力度持续加大等;其二,受
供给侧改革影响,主要原料(煤炭、天然气)供应紧张推动企业成本上升,同时尿素企业
开工率持续低位徘徊,市场供应量减少,加大了产品价格上涨空间;其三,尿素价格上涨
除上述因素外,由于从 2016 年 9 月 15 日起,公司改变定价方式,对省外尿素火车价格从
“出厂价+代收代垫运费”方式改变为按“到站价”方式结算。因结算方式改变,一是增
加了销售均价,二是运费进入费用增加了销售费用;另外,2017 年度因供电公司直购电
优惠返还因素减少了公司能源(电力成本),报告期单位成本较上年同比下降;加之公司
2017 年进一步优化生产模式,节电办法和措施的运用,降低了电力消耗,使 2017 年单耗
下降。
    核查意见:
    结合对问题 1(1)、(2)和(3)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尿素产品收入和成本的确
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销售均价及单位生产成本的变化与报告期
市场行情及公司该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一致,公司 2017 年尿素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
提升主要得益于报告期尿素行情的好转以及公司内部成本管控等多方面影响所致,与公司
2017 年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相吻合。
    问题 1(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一般尿素的毛利率高于车用尿素的原因及合理性
    1)对公司的车用尿素和普通尿素的相关界定,我们结合年度审计期间查阅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核查,二者在具体用途及生产配方上确实存在较大差异,符合该类产品实际情
况。
       2)对公司本次说明分类列示的普通尿素、车用尿素(其中分别为 AUS32 专用尿素、
柴油车尾气处理液)的销售价格、单位成本、毛利率,结合年度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了核查,
未见异常。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度一般尿素毛利率高于车用尿素毛利率是合理性的。
       问题 1(5)关于 2017 年度阆中双瑞的项目建设情况、业务开展情况、产能实现情况、
该业务的主业客户情况、收入确认方式
       1)在年报审计过程中,我们现场收集了公司元坝气田天然气储气调峰工程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及四川省发改委的批准立项资料,并对项目的投资建设情况进行了核实。2017
年我们对该项目执行了现场查看程序,并询问了解了公司 LNG 生产装置全年运行情况,
公司报告期生产正常;我们获取了公司生产部门的生产核算表,核实公司的生产状况,并
和财务账面相应记录进行了比对,未见异常。
       2)我们抽样检查了 LNG 产品报告期月度原始生产记录,包括原材料的采购、生产耗
用、生产日/月报表等,并关注了投入产出变化情况,未见异常;报告期阆中双瑞生产 LNG
共 8.57 万吨,销售 7.97 万吨。
       3)我们测试和评价了阆中双瑞与四川双瑞确认 LNG 产品销售收入的关键内部控制的
设计、执行及运营的有效性,测试结果显示执行有效,未见重大异常;在该测试过程中,
通过抽样检查阆中双瑞与四川双瑞每月销售对账函,与账面核对一致,我们通过检查原始
的出库单据,核实 LNG 产品销售的真实性,未见异常;
       4)对公司报告期的 LNG 产品主要经销商和终端客户销售客户的收入发生额、应收账
款及预收款执行了函证审计程序,其中发函户数 9 户、发函收入金额 1.98 亿元、发函金额
占报告期 LNG 收入金额的百分比 72.37%,回函户数 9 户、回函金额亿 1.98 亿元、回函金
额占发函金额的百分比为 100.00%,对未回函的样本均执行有效替代测试,未见异常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抽样测试,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
提货单及发运单据等资料,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说明中所述的元坝气田天然气储气调峰工程项目情况属实,
LNG 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是合理的、符合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准则规定。
    问题 1(6)-1(7),关于公司 2017 年度三聚氰胺均价的合理性以及该产品毛利率的
合理性
    年报显示,报告期四川美丰公司三聚氰胺产品毛利率 46.58%,比上年同期提升了 12.55
个百分点,我们结合对公司 2017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对公司说明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
程序及分析如下:
    问题 1(6)关于公司 2017 年度三聚氰胺产品收入合理性之核查和执行的审计程序
    1)我们测试和评价了三聚氰胺产品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及运
营的有效性,执行有效,未见重大异常;在测试过程中,通过抽样检查公司三聚氰胺产品
销售、收款、发货及开票情况印证公司三聚氰胺产品销售业务的真实性、准确性;
    2)我们选取样本检查与主要经销商签订的三聚氰胺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
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
符合公司会计政策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否正确且一贯的运用,经检查未见异常。同
时,我们对比了报告期和上年度销售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存在主要变化,如结算方式(均为
先款后货)、货权转移时点(均为在公司厂区或铁路到站地点完成货物交接作为货权转移
时点)、结算价格(均以出厂价作为结算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确定);
    3)对三聚氰胺产品收入及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判断收入及毛利变动的合理性,并
与同行业毛利率进行对比,未见重大异常。在分析三聚氰胺产品销售均价波动趋势中,我
们关注并通过查询行业公开信息(卓创资讯、中国农资网等),了解三聚氰胺行业产品价
格波动趋势,并和公司 2017 年各月销售价格的变化做合理性分析对比,公司三聚氰胺产
品销售均价波动与市场均价基本一致,未见重大异常;
    4)获取公司和经销商的对账记录进行检查,并对报告期主要客户的收入发生额、应
收账款及预收款进行了函证,其中发函户数 17 户、发函收入金额 2.54 亿元、发函金额占
当期三聚氰胺收入金额的百分比为 81.50%,回函户数 12 户、回函金额 2.01 亿元、回函金
额占发函金额的百分比为 79.12%,对未回函的样本执行替代测试;
       5)我们查询了主要经销商的相关资料,询问了四川美丰公司相关人员,并通过抽样
访谈经销商(即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在函证程序实施的基础上,我们对主要经销商通过电
话抽样访谈和现场走访的方式进一步实施了相关审计程序,其中:1)电话访谈 15 户经销
商,涵盖收入 2 亿元,占上述发函金额的百分比为 78.66%;2)现场走访三聚氰胺最大经
销商湖南晶鑫进出口有限公司,涵盖收入 0.58 亿元,占上述发函金额的百分比为 22.75%;
以确认经销商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了解双方合同的执行情况、经销商合理库存、终
端销售等,是否存在货物虽存放于经销商但商品仍由公司控制的情况,以进一步核实 2017
年度价格变化情况、三聚氰胺收入确认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抽样测试,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
提货单及发运单据等资料,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关注四川美丰公司
NC 供应链系统中退换货的记录并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存在影响收入确认的重大异常退换
货情况;
    7)对三聚氰胺月度销量、销售均价(含税)及行业市场均价数据来源,我们进行了
核查,公司三聚氰胺销售价格按照随行就市原则确定,其销售均价与市场价格波动基本保
持一致,未见重大异常。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度三聚氰胺收入是合理的。
    问题 1(7)公司三聚氰胺产品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的合理性以及该产品毛利率的合
理性
    1)我们测试和评价了三聚氰胺产品生产业务循环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及运
营的有效性,执行有效,未见重大异常;在该测试过程中,通过抽样检查公司三聚氰胺产
品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生产成本分配及结转情况、产成品入库情况印证公司三聚氰胺产
品生产成本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准确性;
    2)我们询问了解了公司三聚氰胺生产装置全年运行情况,除正常的停车检修外,报
告期生产正常;
    3)公司三聚氰胺产品其主要原料为公司绵阳工业园循环产业链生产的尿素,我们对
尿素主要原材料采购,追查至相关的购货合同及购货发票,复核采购成本的正确性,必要
时进行了函证确认,其中针对尿素生产所需的主要生产原料天然气和动力电,我们分析比
较了报告期和上年度采购合同单价,未见有重大变化,因本期享受了直购电优惠,实质上
构成了本期电力成本的下降,并分析评估其变化对产品单位成本的影响及其变化是否合
理;我们对绵阳工业园生产基地(即三聚氰胺生产地)主要原材料及能源(即天然气和电)
采购情况执行了函证程序,该等函证在报告日前均已回函并核对一致,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执业准则》第 1312 号准则的要求,我们对函证保持了全程控制。
    4)我们抽样检查了三聚氰胺产品报告期月度原始生产记录,包括原材料的采购验收、
生产领用、生产日/月报表等,并关注了主要原材料单耗变化情况,未见异常;
    5)对公司三聚氰胺产品营业成本实施了分析程序,复核成本的合理性,包括但不限
于:检查各月及前后期单位成本是否有异常波动,关注是否存在调节成本现象;比较当年
度及上年度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成本的比例,未见异常;结合收入执行的程
序,执行收入成本配比分析程序;
    6)检查存货的计价方法前后期是否一致,选取重要的存货进行计价测试,未见异常;
    7)根据审计策略安排,结合公司期末存货存放位置,项目组于元旦前后对公司年末
三聚氰胺产品实施了抽监盘工作,未见重大异常;并通过核查相关科目期后账面凭证及询
问相关人员等程序,进行截止测试检查,未发现重大跨期或少结转营业成本的情况;
    8)针对 2017 年直供电优惠政策这一特殊事项,实施专项检查;
    9)就公司三聚氰胺产品毛利率的变化,我们结合收入成本的核查,以及与同行业公
司(如新三板金象赛瑞)毛利率的比较,未见重大异常。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三聚氰胺产品收入和成本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及公司会计政策,其销售均价和单位生产成本的变化与报告期市场行情及公司年度实际生
产经营情况一致;公司 2017 年三聚氰胺产品毛利率比上年同期提升,符合公司 2017 年的
生产经营情况。
    问题二
    (3)年报显示,TopBlue2017 年底账面资金只有 20 万英镑,且该子公司从成立至今
累计亏损 159.15 万英镑,始终未实现扭亏为盈,加蓝环保对 TopBlue 的欠款进行了部分
计提,合计 243.76 万美元。请详细说明作为持续亏损的子公司,你公司向其大量出售与
其经营规模不相符的产品并形成大额应收的原因及合理性;作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你公司对其应收款项却出现了无法收回情形的原因,并明确你公司是否对其失去了控制;
若是,进一步说明你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你公司内部控
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公司的补充说明
    TopBlue 公司由于生产需要,从加蓝环保公司采购 AUS32 专用尿素(车用尿素颗粒)
进行生产混配成车用尿素溶液对外销售,由于欧洲的车用尿素市场相对成熟,市场的竞争
较为激烈,为了快速打开市场,必须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更优的价格;因此为保证产品
质量,故采用公司生产的 AUS32 专用尿素作为原料。
    由于 TopBlue 公司本身原始资本投入有限(注册资本 100 万英镑),还需要购买生产
设备和维护日常经营,加蓝环保公司对其进行了赊销,以保证 TopBlue 公司的业务发展需
要;TopBlue 公司虽累计亏损 159.15 万英镑,但亏损的幅度在不断缩小,2017 年仅亏损
15.56 万英镑,2018 年根据 TopBlue 公司的预算和 TopBlue 公司董事会与 TopBlue 公司经
营团队签订的《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状》,将有望在 2018 年实现扭亏为盈。
    截止 2017 年末,加蓝环保公司应收该公司货款人民币约 1,990.98 万元;由于该公司
经营状况欠佳、连续多年经营亏损,自 2017 年起未按照约定(即 2017 年 2 月开始要求每
月回款 5 万美元,但实际回款困难,2017 年实际合计回款 34.5 万美元)如期归还公司货
款,目前该公司现金流紧张、资不抵债、回款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从会计准则的谨慎性的
要求,加蓝环保公司依据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把该款项作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组合考虑,根据 TopBlue 公司的经营现状及还款情况经个别测试风险评估后,对应
收 TopBlue 公司的货款计提 80%的坏账准备,加蓝环保公司董事会对其进行了审议。
    公司从谨慎性角度出发,对应收 TopBlue 公司的货款计提了坏账准备,但并未改变公
司对 TopBlue 公司控制的基本实际。从 TopBlue 公司成立以来,加蓝环保公司对该公司持
股表决权超过 50%以上,且在董事会中加蓝环保公司均拥有多数席位,董事长或执行董事
一直由公司指派,且公司能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财务及资金。TopBlue 公司董事会 2017 年下
半年和 2018 年初分别与 TopBlue 公司经营团队签订了《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奖
惩。故公司一直能对 TopBlue 公司进行控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
要求。就内部控制而言,一段时间内,公司对 TopBlue 的控制存在一定难度,也有管控不
到位的情况,但公司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了相应管控措施,管控力度得到了有效增强,
且会计报表不存在潜在错报金额,也未给公司带来重大负面影响,根据公司制定的《四川
美丰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认为不存在重大内控缺陷。
    二、我们的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
    1、现行会计准则关于控制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相关条款规定:第七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
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
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准则所称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
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理、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第八条,投资方应
当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
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投资方应当进行重新评估。
第十三条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下列情况,表明投资方
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一)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二)投资方持有
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
表决权的。
    2、核查及分析判断
    1)关于公司将 TOPBLUE 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之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控制的定义,一个企业只有在可以单方面主导被投资单位的相
关活动时,才可能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在无确凿证据表明其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
关活动时,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则应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核查分析,其中:1)从 TopBlue 公司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
分析,自该公司设立以来,加蓝环保公司对其持股百分比为 70%,超过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之后因增资对其持股比由 70%变更至 83.33%;2)从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席位情况分析,
TopBlue 公司成立后,该公司有 3 名董事席位,加蓝环保公司拥有 2 名席位,从 2016 年 7
月后该公司的董事全部由加蓝环保公司派出。TopBlue 公司的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从成立至
今一直是加蓝环保公司指派。加蓝环保公司能够通过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层面以及能够通
过拥有的持股表决权在股东会层面单方面决定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作出的财务和经营决
策。
       从 TopBlue 公司设立的目的以及与加蓝环保公司的经营依存关系分析:1)经向公司
管理层了解,TopBlue 公司的成立是公司落实“走向海外”的战略部署的具体实践,欧洲
作为车用尿素发展的前沿,进入欧洲市场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在国内也率先进入车用
尿素市场,公司希望通过在欧洲的运营,将先进经验指导国内车用尿素的发展。2)自
TopBlue 公司设立以来,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主要是从加蓝环保公司采购 AUS32 专用尿素
(车用尿素颗粒)进行生产混配成车用尿素溶液对外销售。3)由于双方之间存在母子公
司关系,为支持其发展,加蓝环保公司对其实施了赊销,在经营中提供了较大力度支持。
       从公司对 TopBlue 公司日常管控方面核查,经了解加蓝环保公司向该子公司派出人员
在签证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在英国伦敦工作,未在英国期间,主要通过邮件对 TopBlue 公
司的业务进行指导和审批;近年来加蓝环保公司不断加强对 TopBlue 公司的运营管理,2017
年先后 3 次派出工作组和审计机构到英国实地调研和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同时加蓝环保公
司一直对 TopBlue 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管,每月将 TopBlue 公司报表纳入合并报表体系,对
货款催收、资金审批等进行监控,特别是近 2 年来 TopBlue 公司的所有资金审批均需由加
蓝环保公司指定人员(董事)进行审核并通过网银支付,能对 TopBlue 公司实施有效控制。
       经核查,我们认为,加蓝环保公司持有 TopBlue 公司半数以上的表决权且在董事会中
占有多数席位,无确凿证据表明其不能主导该子公司相关活动,故加蓝环保公司能够控制
TopBlue 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关于加蓝环保公司向其大量出售与其经营规模不相符的产品并形成大额应收的原
因及合理性
    我们核查了加蓝环保公司向其大量出售与其经营规模不相符的产品并形成大额应收
的原因,主要是加蓝环保公司拟通过该子公司扩大车用尿素经营规模、打开欧洲市场的考
虑,所以对该子公司给予了较大的支持,而该子公司因持续经营亏损,资金紧张,回款困
难,无法及时偿还加蓝环保公司货款。
    首先,从 TopBlue 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进一步了解,四川美丰于 2014 年 5 月召开领
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审议加蓝环保公司在英国成立合资公司议案(《成立英国合资公司
专题会议纪要》〔2014〕34 号),同意由加蓝环保公司与 AMB 公司联合成立英国合资公司。
其设立 TopBlue 公司的主要目的:1.把握机遇,抢占欧洲车用尿素市场,推进公司国际化
战略的实施。英国乃至整个欧洲车用尿素市场巨大,同时因为更严格的欧 VI 排放法规的
颁布和实施,使欧洲的车用尿素市场有着极高的增长潜力;2.提升美丰车用尿素产品在国
际市场的知名度,带动和扩大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的车用尿素市场;3.锻炼和培养四川美
丰国际化人才队伍。
    其次,由于 TopBlue 公司原始资本投入有限(注册资本 100 万英镑),还需要购买生
产设备和维护日常经营,故加蓝环保公司对其进行了赊销,以保证 TopBlue 公司的业务发
展需要。而 TopBlue 公司由于生产所需,从加蓝环保公司采购 AUS32 专用尿素(车用尿
素颗粒)进行生产混配成车用尿素溶液对外销售,由于欧洲的车用尿素市场相对成熟,市
场竞争相比国内更为激烈,为了快速打开市场,须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更优的价格。为
保证产品质量,故采用公司生产的 AUS32 专用尿素作为原料。
    第三,如上所述,由于欧洲市场的激烈竞争,需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更优的价格,
TopBlue 公司车用尿素产品毛利率并不高,最近三年大致在 13%-15%左右,由于该公司经
营规模并未达到预期、规模效益尚未体现,加之境外公司经营管理成本较高等多方面原因
导致该子公司持续经营亏损,造成资不抵债、资金面较为紧张局面,无法及时偿还加蓝环
保公司货款;而加蓝环保公司为支持其经营发展,采取了赊销的政策,导致大量应收款项
的产生。
    经核查,我们认为,加蓝环保公司向 TopBlue 公司出售的 AUS32 专用尿素(车用尿
素颗粒),在当时的环境和条件下,有其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所述的情况符合实
际情况;公司设立该子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希望通过其打开欧洲市场,所以在政策和资金方
面给予了较大力度的扶持。
    3)公司对其应收款项却出现了无法收回情形的原因,并明确公司是否对其失去了控
制,以及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的问题
    该公司经营状况欠佳、连续多年经营亏损,自 2017 年起未按照约定(即 2017 年 2 月
开始要求每月回款 5 万美元,但实际回款困难,2017 年实际合计回款 34.5 万美元)如期
归还加蓝环保公司货款,目前该子公司现金流紧张、资不抵债、回款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从会计准则的谨慎性的要求,加蓝环保公司依据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把该款项作为单项金
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考虑,根据 TopBlue 公司的经营现状及还款情况经个别
测试风险评估后在个别报表层面按 80%比例个别计提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在年报审计过
程中,我们结合会计准则规定以及公司会计政策检查了公司个别计提的相关依据和审批流
程,该计提是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
    加蓝环保公司对其应收款项出现了无法按约定收回情形,主要是基于该子公司经营状
况恶化、持续经营亏损、资金流极度短缺的风险评估和测试,故加蓝环保公司在个别报表
层面按会计政策及准则相关规定、基于谨慎原则进行了计提相应坏账准备,但公司并未对
该子公司失去了控制,公司内部控制也不存在重大缺陷。
    就公司自身内部控制而言,其对 TopBlue 子公司投资管控上是存在一定的控制缺陷,
但不属于重大内控缺陷,且公司近年已逐渐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该方面的管控。基于
TOPBLUE 公司占合并报表重要性程度分析(如最近三年资产总额占比不到合并资产总额
的 1%),我们认为该缺陷尚不足以对公司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造成重大影响,不属于公司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综上分析,我们认为,从 TopBlue 公司设立的目的、股东合作的目的和意图以及加蓝
环保公司对其持有的表决权和委派的董事以及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的日常管控情况表明,
加蓝环保公司对该公司具有控制权并形成控制,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符合会计准则相关
规定;加蓝环保公司虽然对该子公司的投资管控方面存在一定的内控缺陷,但公司近年已
逐渐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该方面的管控,公司并未失去对该公司的控制,基于该子公司经
营规模及在合并报表重要层面的分析评估,在公司合并层面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由
于 TopBlue 公司未能如期归还加蓝环保公司货款,导致加蓝环保公司对其应收款项出现无
法收回的情形,主要原因是该子公司现金流紧张、资不抵债、回款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加
蓝环保公司根据谨慎性的原则,将该款项作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考
虑,根据 TopBlue 公司的经营现状及还款情况已在个别报表按相关规定计提了相应坏账准
备,我们结合会计准则规定以及公司会计政策检查了公司个别计提的相关依据和审批流
程,该计提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
    (4)详细列式 TopBlue 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在最近
三年对你公司年报的审计工作中,就该子公司履行了何种审计程序,是否取得了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
    一、公司说明
    1、TopBlue 最近三年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项目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96,693.95       2,939,317.20         988,706.84
  应收票据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应收账款                    17,937,616.80       5,560,950.68       1,538,063.20
 预付款项                      482,165.78           99,165.22         265,139.21
 其他应收款                       3,887.69       2,010,019.94         392,328.72
 存货                         3,087,854.73       2,606,892.64       4,801,021.69
 其他流动资产                  547,954.56          265,511.58       1,182,621.08
流动资产合计                 23,856,173.51      13,481,857.26       9,167,880.74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7,617,322.57       6,813,930.90       4,370,820.80
 在建工程                                                           4,367,743.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7,617,322.57       6,813,930.90       8,738,564.51
资产总计                     31,473,496.08      20,295,788.16      17,906,445.2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                    24,689,303.01      20,660,221.53      10,110,491.08
 预收款项                     4,522,251.52         900,821.39         958,155.00
 应付职工薪酬                    43,844.64          28,202.45
 应交税费                                                              60,099.37
 应付利息
 其他应付款                   2,377,720.78       2,211,580.30       2,168,395.0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75,513.69          668,522.63         607,253.7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2,108,633.64      24,469,348.30      13,904,394.2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39,145.69          675,025.51       1,193,977.4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39,145.69          675,025.51       1,193,977.45
负债合计                     32,847,779.33      25,144,373.81      15,098,371.67
股东权益:
 股本                        17,165,880.00      10,326,200.00      10,326,2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286,341.69      -1,066,699.95        -781,485.13
 专项储备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17,253,821.56         -14,108,085.70        -6,736,641.29
股东权益合计                                 -1,374,283.25          -4,848,585.65         2,808,073.5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1,473,496.08          20,295,788.16        17,906,445.25
    2)利润表项目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5,406,610.36          19,672,966.48         5,310,168.12
    减:营业成本                             30,056,612.72          17,061,896.95         4,496,848.08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937,865.67              875,980.72         1,949,815.62
      管理费用                                7,502,440.02           5,558,599.73         4,196,804.04
      财务费用                               -1,742,219.65           2,381,954.73           550,630.58
    资产减值损失                          1,797,647.46           1,165,978.7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145,735.86          -7,371,444.41        -5,883,930.20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3,145,735.86          -7,371,444.41        -5,883,930.20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145,735.86          -7,371,444.41        -5,883,930.20
    3)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70,169.45         7,839,061.29       4,774,132.4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07,253.70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70,169.45      7,839,061.29      5,381,386.1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40,548.50      3,078,242.3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5,409.85       1,052,302.71
  支付的各项税费                                              84,332.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80,545.49      3,515,246.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10,835.99      7,645,791.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0,169.45      4,528,225.30     -2,264,405.5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623,661.15      2,058,663.00      1,245,102.87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23,661.15      2,058,663.00      1,245,102.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23,661.15     -2,058,663.00     -1,245,102.8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0,868.45                         1,193,977.4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868.45                         1,193,977.4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18,951.9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3,226.6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8,951.94         63,226.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868.45        -518,951.94      1,130,750.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99,308.7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42,623.25      1,950,610.36     -2,878,066.3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39,317.20       988,706.84       3,866,773.2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96,693.95      2,939,317.20       988,706.84
    二、对该子公司历年审计情况说明
    TOPBLUE 公司为四川美丰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其注册地及经营地在英国。公司基于
成本效益考虑因素,考虑由境外事务所审计。我们最近三年对四川美丰公司年报的审计过
程中,在制定审计策略安排时,是基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审计考虑,在执行利用其他
注册会计师工作基础上执行复核和审阅工作并针对重点项目执行非现场审计工作,具体履
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向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该子公司设立背景、报告期生产经营情况;
    2、获取了公司提供的 TopBlue 公司自设立以来各会计年度(即 2014 年度、2015 年度、
2016 年及 2017 年度)外币财务报表,执行报表层面分析程序,关注并检查了外币报表折
算情况;对该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占合并报表的比重进行了风险评估分析,以确认对该组
成部分审计策略的恰当性,经分析和评价,我们认为对该组成部分的审计策略能够支持对
公司合并报表审计的需要。具体指标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备查(2014 年度)
1-资产总额-TopBlue          31,473,496.08      20,295,788.16        17,906,445.25        12,890,866.46
  资产总额-合并           4,373,523,538.06   4,742,034,451.78     5,082,534,199.63    4,525,132,993.80
  占合并比%:(绝对值)             0.72%                0.43%              0.35%               0.80%
2-收入总额-TopBlue          35,406,610.36      19,672,966.48         5,310,168.12     4,769,010,607.93
  收入总额-合并           2,528,000,405.91   2,370,063,676.29     3,928,274,235.42
  占合并比%:(绝对值)             1.40%                0.83%              0.14%
3-利润总额--TopBlue          -3,145,735.86        -7,371,444.41      -5,883,930.20         -852,806.75
  利润总额-合并            178,817,833.75     -248,097,522.52       67,117,212.49      -237,355,500.53
  占合并比:(绝对值)              1.76%                2.97%              8.77%               0.36%
    3、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获取相关资料了解了 TopBlue 公司财务核算情况,该公司未
设专职会计,聘请当地会计公司进行日常记账及报税工作;TopBlue 公司目前使用网页版
财务软件 XERO(在中国境内可登陆),银行数据与财务系统对接,所有银行流水可自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