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京东方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京东方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晨阳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王晨阳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同意王晨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廷杰 王化成 胡晓林 李轩
2018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