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湖北京和米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
五次临时会议将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为湖北京和米业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项。
在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本次会议的有关详细资料。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公司提供的所有资料,并就相关事宜与公
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询问与探讨,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属下控股公司——湖北京和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和米业”)因扩大
经营业务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借款必要性充分、用途合法合规,也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其处于控股地位,且京和米业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
强、偿债能力强,内控规范。就本次流动资金借款,京和米业另三名自然人股东已
分别将其持有京和米业的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其向公司因本次担保而提供的
质押反担保,本次为其借款担保的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志浩、李水兰、袁公章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